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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96144)

所属地区:辽宁 - 阜新 发布日期:2024-04-23
所属地区:辽宁 - 阜新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阜新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略)(略)
撰写单位:(略)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阜新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维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略)
一、(略):JH(略)109项目名称:(略)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坐(略))。
本次采购的服务主要范围包括为学校所属范围内(含(略)宇内设施设备进行零星维修维护,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质量和最大限度的杜绝安全隐患。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预算保证前提下,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略)
提前5个工作日进驻现场,完成过渡交接工作。
三、预算金额
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40万元
四、服务内容
4.1、日常维修维护:
负责以下设施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和巡查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调节、调试、疏通、清洗、更换易损件等):
(1)给排水设施:(略)及配套设施设备;
(2)电力设施:(略)和电器及配套设施设备;
(3)木工设施:木工设施设备及相关配件;
(4)其他日常维修工作。
4.2、零散维修工程
(1)室内外地面面层维修;
(2)房屋墙体维修维护;
(3)房屋设施设备拆装等。
4.3、负责校内零星搬运工作。
五、服务要求
5.1、物业管理总体要求
(略)、中标人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采购人:(略)
中标人的人员配置原则应是精干高效、一专多能,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时,尽量减少管理环节,提高管理效率。要加强日常巡视,重视夜间及节假日的应急故障处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对学校域内的所有生活用水、排水管道、(略)、电器设备、门窗桌椅等设施设备制定合理的巡查计划。协助学校做好节水节电节汽等节能工作及禁烟工作,每天巡视(略)域照明、供水等设施,下班后及时关闭,节约能耗。服从校方管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略)、中标人对所属聘用人员须按国家、省、市、区的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略)、采购人:(略)
(略)、中标人录用的员工须严格审查,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公民,且严格执行(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及有关职工劳动保障规定。
(略)、遵守法纪、品行良好,保证录用人员无被刑事处罚、强制性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记录,没有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及活动。
(略)、政治思想可靠、身体健康、业务技术强、五官端正形象好、勤奋工作、责任心强、文明礼貌、言行规范、服务意识强。
(略)、物业服务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略)
(略)、物业服务人员需经严格培训,维修技工等特殊工种人员须持有国家认可或行业认可的相关的物业服务工作的上岗证书上岗。
(略)、物业服务人员要有统一着装,(略)标志。
(略)、物业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禁止吸烟、饮酒,严禁酗酒。
(略)、物业服务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
(略)、在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确保校园环境舒适、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设施维修及时、设备运行正常、楼内资产安全。如给学校造成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2、维修,维护服务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设施、(略)、木工设施等日常维修工作,零散维修工程及校内零星搬运工作。
(略)、电力设施:(略)和电器及配套设施设备一般性维修和急修。
(1)(略):各室内外照明设施、电源、开关插座、风扇、排风设施、所有配电房,(略)(略)、院灯及射灯等的一般性维修和更换工作。
(2)应急灯、疏散灯、紫外线灯、(略)维护、维修更换、安装(不含新建改造工程安装)。
(3)学校电开水炉、饮水机的维修、维护、保养,年内定期除垢不少于两次。
(4)对物业范围内的办公电器设备简单故障进行排除和维修。
(5)学校新增用电设备时,按照技术要求提供电源(新建、改造工程、大型设备除外)。
(6)为校外施工单位:(略)
(7)制订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8)(略)和电器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如配电箱、开关箱、插座箱等)每月巡查一次((略)区域),检查箱内开关、仪表、线路运行是否正常,压线是否紧固,每半年除尘、保养一次,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略)(略)(大修除外):雨水管、排污管、给水管、地下生活水池、进水泵房、(略)一般性维修和急修。
(1)要求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
(2)(略)通畅,无积水、浸泡。
(3)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
(4)管道井、设备层每月巡查一次,每年保养一次,检查管道设施运行,清理室内卫生。
(略)、木工设施:对桌、椅等木工设施进行维修。
(略)、其他日常维修工作:
(1)对门锁;门窗;床等设施进行维修。
(2)器材养护包含但不限于健身器材、器械的维护保养。
(3)(略)(略)(略))。发现隐患及时维修,当出现问题不能自行解决时应立即向采购人:(略)
(略)、零散维修工程
(1)物业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一般性维修、养护。
包括但不限于:庭院地面;道路和围墙;上下水管道;化粪池、雨水井、排污井、消防井。
(2)负责房屋建筑物、装修以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维修和养护。
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间、卫生间、走廊通道、(略)盖、屋顶、地面、房屋墙体。
(3)(略)域内设备、设施定期巡查,功能指示标识、道路警示标志标识遇有损坏、丢失,及时维修和补充。
(4)各类设备设施(金属质的供排水管等)维修加固、除锈处理。
(5)房屋设施设备拆装等。
根据采购人:(略)
(略)、负责校内零星搬运工作。
根据采购人:(略)
(略)、对(略)(略)域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制定巡查计划,每周全面巡视一次,(略)域每月全面巡视一次,每年保养一次,并作有记录和汇总分析;特殊时期,根据学校要求进行巡查(如创城等)。
(略)、维护工作由中标人人员进行,如规定需另行聘请专业人员或租用工具的,所产生的人工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维修项目属正常损耗的维修配件、养护物料(如油漆等)费用由采购人:(略)
(略)、上述专业维护项目按双方约定,(略)施工,并保证相关设备状况符合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要求、国家标准及法院使用需要。国家规定强制年审的,承包人应保证设备状况通过年审及负责完成相关手续,年审费用由中标方负责;(略)的设备检查、维护报告。专业维护、维修人工费在承包总价内一并计付,维修需更换配件的,配件费用按合同有效期内实际产生的项目由采购人:(略)
(略)、预案制定包含但不限于制定大型活动防汛、防雷、防火等安全预案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中标方根据文件中服务需求负责采购方(略)域内相关服务工作,制定完善的管理方案、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编制设备、设施日常和年度维修养护计划以及大、中修方案。
对物业及其附属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修养护,维修记录齐全。属于小修部分的:中标人须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中标人须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向采购人:(略)
建立各类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的工作制度,规范检测行为,提高检测效率,保证检测效果。
建立设备设施管理紧急事件处理规程(制度),全面规范设备发生紧急事件时,各类服务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提高处理紧急情况的效率以确保采购人:(略)
(略)、建立设备、工程维修档案
(略)、在全面巡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设备运行操作管理规范,(略)的各类设备设施进行重点管理。
(略)、根据设备运行规范的要求加强对物业使用人安全用电管理。
(略)、应妥善安排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如遇火灾、地震、水灾等灾害或其它突发事件时,应采取切断电源等有关抢险、救援措施:协助供电部门做好安全用电的有关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各类设备的管理维修工作。
(略)、根据采购人:(略)
(略)、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设备说明书、使用手册等由采购人:(略)
六、物业服务标准和质量指标
6.1、各项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须按采购人:(略)
6.2、无维修操作过程中任何责任事故发生。
6.3、除因基建质量、设备质量在保养期内等特殊原因外,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达100%;零星维修、急修(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100%(网络等专业设施除外),返修率小于1%。
6.4、管理范围内照明、化粪池、雨水井、污水井、排水管、明暗沟、停车场、道路、房屋完好率98%。
6.5、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在95%以上;投诉处理率100%。
6.6、中标人一切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须以服从于采购人:(略)
6.7、根据有关规定和采购人:(略)
七、物业服务工作人员配备要求
7.1、采购人:(略)
7.2、合同期内采购人:(略)
7.3、物业服务工作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略)、中标人应结合具体的工作范围及要求,向采购人:(略)
(略)、中标人向采购人:(略)
(1)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范围开展物业维修服务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
(2)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人员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职责,不准做与维修服务无关的事情。
(3)不准脱岗、空岗、不准迟到、早退。
(4)遵守客户单位:(略)
(5)要爱护公物。
(6)有重要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不准迟报、漏报、隐瞒不报。
(7)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略)、中标人须设立完整的现场物业管理服务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岗位人员。
★7.4、人员岗位配置及要求(共计10人)
(略)
岗位名称:(略)
数量(人)
岗位要求
1
管理
人员
1
(1)年龄在20--50周岁
(2)至少两年工作经验。
2
高压
电工
2
(1)年龄在20--55岁周岁
(2)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
(3)至少两年工作经验。
低压
电工
1
(1)年龄在20--55岁周岁
(2)持有电工职业资格证书(四级或以上)
(3)至少两年工作经验。
3
管道
维修工
2
(1)年龄在20--55岁周岁
(2)提供电焊技工证
(3)至少两年工作经验。
4
木工
2
(1)年龄在20--55岁周岁
(2)至少两年工作经验。
5
综合
维修工
2
(1)年龄在20--45岁周岁
(2)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
合计
10
八、物业服务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要求。
8.1、中标人应当重视管理和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对各类物业服务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业务工作能力、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能力。
8.2、每周对物业服务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不足及时整改,切实落实奖惩制度,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应当予以表扬、对于各种怠于履行职责的服务作人员应当及时批评教育或辞退。
8.3、培训内容为:安防技能知识、消防安全知识、礼仪常识、现场保护知识、安全管理知识(含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知识)、安全咨询知识、法律常识、消防设备设施的操作、设备设施及工具的操作、有针对性的对不同工种(包括电工、管道维修工、木工、综合维修工)进行安全及相关操作知识培训。
8.4、每周进行一次培训,培训项目可分开交叉进行;每季度对物业服务员工进行一次考核。
8.5、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工作需要,每季针对个别培训项目或人员进行针对性训练。
九、物业服务费用内容
9.1、中标人在进场时和合同期间根据采购需求和工作需要雇(聘)用服务工作人员的开支和采购自用设备、用具、用品所需费用,是中标人投标报价内容,是中标价格,也是“定额物业服务费”,即由采购人:(略)
“额定物业服务费”报价包含常规项目收费及专业项目收费两类。
(略)、常规项目收费报价应包含以下几方面:
(1)管理、服务等全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各类补贴、加班费、社会保险、福利费、饭餐补贴、培训费、人员安置费等人员成本费用。
(2)物业(略)域安全防范费用(包括人工,必要器具、用品、培训,服务人员资质审查的行政费用);人员培训费用;物品耗材费用;协助甲方搬迁物品所产生的人员加班费
(3)除专业维护项目外,物业(略)域内所有设备、设施的一般性维护、维修、改造费用(包括人工、工具;不含维修配件);一般性维修指对(略)域设备设施巡查保养护过程中产生的配件更换费用,由采购人:(略)
(4)物业服务所需纸张文具、电话费、服装费、交通费、各类设备标识、提示标识、宣传标识、等各项行政办公费用;
(5)税费、手续费;
(6)承包人的合理利润、风险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7)承包人报价时应详细列明报价的具体构成,以便于工作量变化或工作人员调整时协商调整费用。
十、物业服务用具物料采购和管理及服务外包管理要求
10.1、根据物业服务工作的需要,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购买或承租)物业服务工作过程中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及其他物品。
(略)这些常用设备、工具的品质应达到国家技术安全、环保、卫生标准。
(略)合同期限内中标人应将这些设备、工具列明清单交采购人:(略)
10.2、根据物业服务工作的需要,用“非定额物业服务费”开支的各种物料及用品的采购及管理办法参照采购人:(略)
(略)、物料价格不得(略)场价格;
(略)、每次采购前,中标人应将物料用途、品牌、名称:(略)
(略)、完成物业服务工作后将采购物料清单及使用情况报交采购人:(略)
(略)、根据采购需求规定外包项目工作所需费用是“非定额物业服务费”之一,该费用由采购人:(略)
(略)、物业服务项目外包和工程委托施工,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略)
十一、中标人和采购人:(略)
11.1、中标人工作人员在物业服务范围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行为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
11.2、负责承担和支付所属员工的工资福利。依照劳动法规承担和交缴所属员工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应缴部分)、节假日补助及规定的税费等费用。
11.3、采购人:(略)
11.4、合同期满之日如果未能续约,要按时撤离物业,并做好物业管理服务事项交接和相关资料移交工作。
11.5、中标人在采购人:(略)
11.6、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采购需求和合同要求建立专业稳定的组织架构和完善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能。
11.7、根据采购需求、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中标人应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制度并交由采购人:(略)
11.8、中标人应结合项目实际,制定相应的物业服务制度,按采购人:(略)
11.9、中标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员工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中标人应在劳动社保部门和保险机构办理为员工按不低于(略)最低工资标准交纳“五险”。全部员工须符合(略)政府用工标准要求;按月发放员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员工工资。中标人应该承担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工伤、社保、劳保福利等法律责任。
11.10、合同期间,中标人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其员工在物业范围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从事高危工种违规操作所造成一切后果,由行为人承担。
中标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保险手续,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自身设备事故责任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负责。
11.11、对在保护采购人:(略)
11.12、中标人应保证其派驻人员均为正式招(聘)用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略)
★11.13、中标人招(聘)用物业管理及服务人员不得低于10人。(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原件)
11.14、采购人:(略)
11.15、中标人应严格执行有关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物业服务工作人员的管理。
(略)中标人应按照经采购人:(略)
供方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作业时,必须提前报需方同意,方可作业。
(略)中标人的员工在采购人:(略)
(略)中标人保证其员工在派往采购人:(略)
(略)中标人员工在采购人:(略)
(略)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占用采购人:(略)
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需方协商经需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略)中标人的在岗上班(值班)工作人员(含正常上班人员、夜晚值班人员和因公加班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其他与物业服务工作无关的事项。
(略)非工作原因,中标人的非上班人员以及其他无关人员,下班后须离开物业,不得在采购人:(略)
(略)、非因工作需要或采购人:(略)
11.16、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需求和合同要求为员工配备劳保用品、工作自用装备和工具。
11.17、中标人在服务工作中如遇到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向采购人:(略)
11.18、中标人员工工作质量未能达到合同要求,应主动返工。
11.19、采购人:(略)
11.20、中标人应及时回应采购人:(略)
11.21、因其员工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行为有重大瑕疵造成不良后果的,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略)
11.22、采购方有权对中标方服务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考核,并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采购人:(略)
(略)、即时考评:对中标人的物业服务情况随时随地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购人:(略)
(略)、月考评:对即时考评情况进行月度累加,并视中标人整改情况评定月度物业管理服务是否达标;以下三种情况单独或同时出现,月末采购人:(略)
(1)同一服务工作问题一个月累计出现三次。
(2)一个月内发生三次未造成恶劣影响的违约行为。
(3)因服务工作问题被采购人:(略)
(略)季度考评:对月度考评情况进行季度累加,每季末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对中标人物业服务管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标准由采购人:(略)
(1)中标人在一个季度内连续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考评不达标的。
(2)中标人在季度满意度测评中,物业服务工作满意率低于75%。
(略)年度综合考评:对季度考评情况进行年度累加,并视中标人整改情况评定年度物业管理服务是否达标;以下两种情况单独或同时出现,视为当年物业管理服务考评不达标:
(1)年度内两个季度物业管理服务考评不达标。
(2)年度内采购人:(略)
11.23、中标人首年提供的物业服务工作满意率低于95%时,采购人:(略)
11.24、根据采购人:(略)
11.25、根据物业服务工作的需要,用“非定额物业服务费”开支的各种物料及用品的采购及管理办法参照采购人:(略)
11.26、合同期满未能续约,中标人须按时(视签订合同的时间而定)做好物业管理服务事项交接和相关资料移交工作,按时撤离物业。(略)因故不能按时接盘,应采购人:(略)
11.27、中标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采购人:(略)
11.28、中标人应按劳动法规为员工在劳动社保部门购买社会保险,如有违反,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11.29、合同期限内,约定的服务范围不变时,采购人:(略)
11.30、合同期限内,因工作需要,增加物业设备设施、(略)域增加导致物业服务工作量增加的,由采购人:(略)
11.31、中标人须保证合同期间各类管理及服务人员素质和数量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须事先向采购人:(略)
11.32、采购需求中明确要求中标人员工须持证上岗,如发现缺少持证人员情况严重,采购人:(略)
11.33、中标人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即有能力根据采购需求派驻员工提前接受物业服务工作。(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原件)
11.34、违反或怠于履行合同和采购需求规定之责任和义务视为违约;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单方解除合同造成采购人:(略)
11.35、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约或因中标人违约、采购人:(略)
(略)在采购人:(略)
(略)在采购人:(略)
(1)采购人:(略)
(2)采购人:(略)
(3)采购人:(略)
(4)用采购人:(略)
(略)所有中标供货商的自用物品(物业服务费涵盖的费用采购物品)所有权属于中标人,由中标人自行处理。
★11.36、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需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原件)
★11.37、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需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原件)
11.38、本文件所称的“合同”是指中标人与采购人:(略)
★十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报价要求、物业管理期限及管理服务费支付办法)
12.1、报价要求:投标报价为全包价(是指能够保障本次采购项目顺利实施全部费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略)
12.2、付款方式:(略)
(1)按月支付物业服务费,即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即服务满一个月后,由乙方提供书面报告,经采购方相关部门考核符合要求后,在下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略)
(2)在服务管理期限满且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最后一期余款。
合同履行期限:在预算保证前提下,一年服务期满后供需双方无意见可续签1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2年。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附件下载:【服务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略)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维修服务.doc
FF000E;()DD000E;EE000E;【服务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略)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维修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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