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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发布日期:2024-04-22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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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略)
(略)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略)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略)发展改革局反映。
(略)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略)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广东省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大部署,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进一步激发投资消费潜力,增加先进产能,促进节能降碳,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好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略)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结合“百千万工程”、制造业当家、绿美东莞生态建设等工作,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全过程
废弃物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打通供需“内循环”,推动“贸工消”一体化发展,进一步释放投资消费潜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略)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工业、能源、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
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经销业务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进一步推动回收循环利用发展。
二、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在计算机通信、电气机械、通用设备等行业率先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引(略)制造业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技术创新,争取纳入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略)试点。加强高效节能产品(略)场供给和推广应用,建立设备企业和产品两张清单,强化供需对接。加快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略)建设,推动智能移动终端、纺织服装鞋帽、食品饮料等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带动产业链供应链整体高效转型,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推动安全生产、灾害事故救援等设施改造升级,在民爆行业等重点领域加大安全装备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推进老旧化工装置更新。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和能效对标,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严格落实能耗、排放、质量、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鼓励龙头企业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制度,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强碳足迹管理,推动供应链整体绿色低碳转型。到2027年,累计推动超3000家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培育35家以上企业建设国家级绿色工厂,新增5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加快推动存量煤电、气电和生物质发电机组节能降耗及供热和灵活性改造,支持配置碳捕集利用设备。推进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发电设备退役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和发电效率。加快推进城镇老(略)、城中村配电设施升级改造,到2027年累计完成不少于100个新时代电气化村建设。实施工(略)抄表到户升级改造,新增工(略)开发主体按照抄表到户标准规划建设工(略)(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进智能配电站、智能开关站、智能台架变项目建设。加快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积极推广应用超级充电桩、智能有序充电桩等设备,到2027年累计建成不少于4万条公共充电桩,加快建(略)超充枢纽。更新改造加油机、油罐及配套设施,进一步提高加油效率和安全性。
(三)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更新、老(略)改造等,加(略)及周边无障碍设施、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安防、消防、防灾避险等配套设施更新升级。开展住(略)老旧电梯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及分类处置,统筹安排、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更新改造老旧电梯,有序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到2027年,改造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160万平方米,鉴定检查及整改玻璃幕墙40万平方米。鼓励建筑施工企业淘汰老旧设备、更新购置满足节能降碳要求的先进机械设备和对现有设备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
(四)(略)供水水厂设备及1.8万套水表设施。开展雨水设施升级改造,更新应急排涝设备及监测设施等,(略)域排水防涝应急处置能力。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设备短板,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智能化提升建设,加快推(略)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推进燃气场站和设施升级改造,到2027年,更新改造17家城镇燃气厂站设施,推(略)106个瓶组供(略)为管道天然(略)(略)、地下管廊、桥梁隧道(略)(略)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略)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略)。鼓励更新购置环卫新能源车辆装备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到2027年,更新改造生活垃圾收集点项目超2000个,市容环卫车辆450辆。
(五)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略)UPS系统蓄电池更换,(略)存储及下一代防火墙等设备。鼓励8年及以上老(略)公交车辆更新、动力电池超过质保期(略)公交车辆提前更新,到2027年,力(略)公交车辆保持100%纯电动化。依法依规淘汰更(略)现有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鼓励8年及以上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有序推广营运类新能源中重型货车。支持邮政快递物流企业老旧安检设备更新,更新一批运输和末端配送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无人配送车辆。(略)(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7年,(略)(略)充电基础设施车位数占小型客车停车位总数比例达到15%以上。推动运输船舶LNG清洁动力和纯电动改造,依法依规淘汰高耗能、高排放、污染重的老旧船舶。积极推动港口装卸机械设备更新。加强低空经济装备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发展和示范应用。
(六)推动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落实农业机械报废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引导、协助农机户淘汰报废落后农业机械,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优(略)农机装备结构。加快提升农业生产机械化、智能化技术水平和推广水平,落实农机安全服务,推(略)农机装备转型升级。
(七)推进教育教学设备置换更新。推动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设备、实验实训设备,多渠道补齐教育领域设备短板,推动学校安全防范设施、教学仪器装备、校园图书馆、数字化基础环境等改造提升,加强特色实验教学空间建设,(略)升级改造。对于单价或批量总价40万元以上的设备,支持以租赁形式更新设施设备。(略)
加强资产数据管理。
(八)推进文化旅游设施更新提升。深入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略)建设,加快旅游观光游乐设施设备、专业演艺剧场设施设备、文化和旅游领域数字化设施设备更新迭代,推动广播电视提质升级。支持打造数字创意产业集群,培育文化产业新型业态,利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文旅消费场所,打造新型文旅消费场景,提(略)文化旅游设施现代化、智能化水平,增强群众文旅体验感。
(九)推进医疗设备设施迭代升级。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迭代升级,推动院前急救设施设备更新换代,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公共卫生机构核心能力建设。推进设备租赁试点扩面提质,鼓励医疗设施设备高水平再生利用。改造医疗机构病房空间,优化医疗机构病房环境,推进医疗机构“厕所革命”,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安全保障能力。(略)升级改造,(略)络和数据安全防护。
三、实施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推动新车、二手车、报废车、汽(略)场等汽车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全链条促进汽车更新消费。发动行业协会、汽车生产及经销企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开展各类汽车主题活动,鼓励提供多种购车优惠,进一步丰富汽车行业服务。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支持新车销售企业推广二手车厂家认证,积极发展二手车置换业务,(略)。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拓展“(略)+回”收业务。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维修、改装、租赁及文化赛事等业务。
(十一)开展家电、电子产品以旧换新。组织开(略)家电、手机以旧换新专项行动。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叠加让利,引导金融机构推出特色融资产品。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立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开展售后回购。引导家电维修等售后企业扩大服务覆盖范围,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支持开展逆向物流业务,积极参与废旧家电回收。
(十二)推动家具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和家居适老化改造。引导金融机构针对家装厨卫“焕新”需求开发金融产品。发(略)便民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加快绿色建材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引导龙头家装企业针对老(略)开展专项家装促销活动。培育绿色智能家居消费新增长点。
四、实施全过程废弃物循环利用行动
(十三)(略)络。结合城乡人口规模、居(略)和公共机构分布,(略)点“两网融合”。(略)络优势,(略)络。鼓励回收企业标准化、规范化、连锁化经营,提升全品类回收功能,开展“线上预约、线下回收”,(略)络覆盖面;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业务流程。支持企业运用“以车代库”等灵活回收模式,采用“定点、定时”方式:(略)
(十四)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研究出台有关扶持政策,支持二手车销售企业上规纳统,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培育壮大一批二手车流通龙头企业。进一步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税务管理、金融服务及贷款融资等方面流程,提升交易便利化水平。(略)级促进二手车出口工作机制,优化出口监管流程,建强二手车出口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拓宽(略)场渠道,支持建设集展示交易、维修整备、检测认证、报关出口、仓储物流、金融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二手车出口基地。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鼓励“(略)+二手”发展模式,(略)运营主体完善交易规则、信用评价和纠纷处理机制,规范交易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线下实体(略)场规范建设和运营,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略)场”。
(十五)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和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探索研究推动工业机器人、光伏等新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进一步畅通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动力电池等固体废物的循环利用渠道,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略)试点,探索工业固体废物线上交易模式,畅通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途径。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推广,培育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鼓励(略)内再生资源利用企业提标升级,积极申报国家规范条件企业。
五、实施标准引领行动
(十六)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标准支撑。推动实施锅炉、电机、泵、冷水机组、数据存贮设备等重点用能设备能耗标准、排放强制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要求。支持企事业单位:(略)
(十七)加快产品技术标准更新升级。扶持东莞企事业单位:(略)
(十八)加强标准实施监督执法。推动造纸、化工等重点行业及运输装备、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能耗、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要求,加强标准宣贯、监督和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城市燃气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略)
(十九)加强重点领域标准衔接。鼓励企事业单位:(略)
六、加强政策保障
(二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谋划储备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用足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等,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技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二手商品流通、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工作。(略)级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功能,提高使用效益,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落实老旧运营车船更新补贴,支持老旧船舶、柴油货车等更新。落实国家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农机装备购置、农机作业和设施农业等地方政策奖补力度。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政策。推进机关单位:(略)
(二十一)落实税收支持政策。严格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新能源车购置、二手车销售等税收优惠政策,用好加速折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
(二十二)强化金融支持。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金融政策,引导推动金融机构及时对接优质企业、工业技改项目等信息,聚焦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等创新金融产品,推动融资租赁服务工业、农业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落实国家有关部署,引导银行机构(略)场化、法治化原则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鼓励银行机构出台支持老旧货车更新的贷款政策。充分发挥(略)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作用,将央行再贷款支持的企业自动纳入白名单,银行对其发放且获得央行再贷款支持的贷款,符合风险补偿条件的,给予贷款风险补偿,激励撬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
(二十三)加强要素保障。加强技术改造和循环利用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略)络相关建设用地纳入相关国土空间规划,将其作(略)配套基础设施给予用地保障。(略)权,对车辆配备、(略)域、上路时段等给予支持和规范。
(二十四)强化科创支撑。加快松山湖科学城建设,(略)和重点实验室、高等院校、龙头企业资源,打造一批支撑科技成果转化的科研机构。鼓励龙头链主企业牵头组建技术创新联合体,积极开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资源循环再生利用、新能源、新材料、新装备等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对接转化。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略)镇联动,做好政策解读和宣贯,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政府建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家和省政策动向,及时沟通衔接,摸清底数,结(略)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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