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院史资料征集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 - 唐山 发布日期:2024-04-17
所属地区:河北 - 唐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略)精神与文化,让记忆更有温度、更有情怀,我院现面向全体同仁、医院职工、老领导、老前辈、家属和患者以及所有关心、(略)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略)建院以来的各类院史相关资料与实物。
一、征集范围:
(一)发展纪实材料
1.医院不同时期的院史资料、人物/事件故事、老物件等图文资料,(略)风貌的老照片、牌匾、碑石、碑文、医疗用品、(略)名称:(略)
2.(略)发展而制发的各类文件(建院、迁址、(略)变迁相关的文件);
3.国家、省、市级领导以及知名专家、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来宾来院视察、参观、访问或慰问、演讲的照片、影像、题词、记录、文章、批示、手迹及相关报道等资料;
4.曾经资助、帮扶、(略)的各界名人的相关事迹介绍图文电子资料;
5.(略)的通讯录,特别是佐证个人成就的实物材料以及撰写的反映在院期间学习、工作和生活情景的文章、回忆录;
6.(略)重大事件的报道文字、图片或视频;
7.省、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取得国家、省市级重点课题负责人资料;先进工作者的重要成就、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证书等。
8.获国家、省、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及个人的事迹材料、证书、奖章、奖状、奖杯、奖旗、奖牌等;
9.(略)职工重要成就或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音像、书刊等);
10.医院曾参与过的国家(略)重大卫生、安全事件,组织开展的健康宣教、义诊科普、乡村振兴、社会救助、抗震救灾、援疆援外、抗击疫情等相关活动资料以及与上述活动或事件相关的文字、图像、音视频等记录资料。
(二)学科建设、科研成果资料
1.重点科室:医院重点科室发展、所获成就等图文或实物资料;
2.科研成果:医院科研创新等工作开展、研究成果等图文或实物资料;
3.撰写、编著的出版物,发表在SCI或核心期刊的文章,有专利的器械物品;
4.(略)和职工个人各时期医疗、教学、科研重要成果的奖状、照片、实物、音像等,包括率先开展的手术治疗项目、特殊病例等。
(三)文化传承资料
1.医院历(现)任领导照片(标准照和工作照)、重要工作文档、论著、手稿和证书及在院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
2.医院知名专家、教授任命、聘用、奖励等文件材料和照片;
3.具有代表性的重要医疗案例相关材料;
4.党建文化:选取重点且不失时效性(可供一定时期内院史馆展示)的党建文化相关图文电子资料;
5.医院早期编发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各类文件、印章、院徽、院标、个人身份证件(如工作证、实习生证、借书证等)、纪念品、票证等;
6.医院、职工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形成的文档(聘书、奖状、代表证、证书、通知等)、实物(奖品、纪念品)和照片、音像资料等;
7.医院各个时期撰写、编著的文章和出版物或重要工作笔记、教案手稿及信函等,使用过的有关典型纪念实物等;
8.(略)文化建设、视觉形象、标识制品、文体活动的相关资料;
9.历届规培生、实习生等的合影照片、纪念册(特别是早期),以及反映其学习、生活等照片。
(四)其他类
1.知名师生职工、校友自传、事迹介绍或相关资料、实物、照片、音像、书刊等;
2.师生职工、校友创作的具有较高艺术价值和历史意义的作品(如绘画、书法、摄影、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文艺作品等);
3.医院职工、住培学员、(略)各个时期的医疗用品、票据、证件、病历等资料;
4.其他具有院史馆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方法:
(一)本次征集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捐赠。如愿意无偿捐赠,医院将对慷慨捐赠者统一颁发捐赠证书,部分物品可在展品处标注捐赠人姓名,以资纪念。
(二)收藏者不愿出售或捐赠的,确有重大历史价值的物品,可通过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采用借展、复制等方式:(略)
(三)借物捐赠。对于一些特别珍贵的照片原件、实物,如本人有意珍藏,我们也可采用借用经扫描或翻拍后,原物奉还持有者。
(四)捐赠者如有其他要求,可另行具体协商。
三、征集原则
参与征集的各类资料应尊重历史事实、线索清楚、考证翔实、准确无误,(略)历史和成就,(略)的优良传统和文化精神,(略)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激发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自豪感、荣誉感和工作学习热情,(略)文化自信,(略)高质量发展。
四、征集方式:(略)
(一)无偿捐赠
对符合征集范围的实物、资料,医院将登记造册,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注明资料出处,并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二)代管代展
对特别珍贵的实物、资料,本人需自己保存原件的,经双方签订协议,医院可代管代展并拍照保存。原件展出时,将标明物品出处。
(三)复制仿制
对比较珍贵的实物、资料,本人需自己保存原件但同意进行复制仿制的,医院在复制仿制后展示复制仿制件,并标注“复制仿制品”字样和原件出处。
(四)文字呈现
根据本人或他人在院期间具有历史意义的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撰写的回忆文章,文稿可发送邮箱:(略)
(五)登门征集
年事已高的老领导、老同志、老校友,医院可以派人登门征集资料或作访谈记录整理。
(六)无偿征调
对院内各部门、科室在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过程中形成的院史资料,由医院统一无偿征调。
(七)其它方式:(略)
捐赠者如有其它要求,双方可另行具体协商。
五、注意事项
(一)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捐赠者须在提交物品时详细注明姓名、联系电话:(略)
(二)照片要求提供原件(翻拍照片要清晰),不做电脑处理。黑白、彩色不限,尺寸不限,图像清晰即可。
(三)提供照片时请同时附上文字说明,注明照片的标题、拍摄时间和照片记载的人物、事件、地点:(略)
(四)对于热心帮助、捐赠史料较多或无偿捐赠具有宝贵历史收藏价值的实物者,医院将赠与纪念品一份。
六、征集时间、地点:(略)
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征集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竭诚欢迎并衷心感谢广大职工、离退休同志及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约谈、邮寄等方式:(略)

(略)
2024年4月17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