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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市人民法院关于河北省黄骅市渤海路南信誉楼大街西侧企业局小区2-1-501不动产一处(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 - 沧州 发布日期:2024-04-19
所属地区:河北 - 沧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法院公告
(略)大街西侧企业(略)2-1-501不动产一处(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河北省(略)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河北省(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5月07日10时至2024年05月08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信息
河北省(略)大街西侧企业(略)2-1-501不动产一处
评估价格:95.2万元
有抵押,无租赁
起拍价:77万元
保证金:15万元
加价幅度:0.5万元
瑕疵说明: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水、电、气、热、物业等各项费用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腾空,本院负责腾空。拍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参拍前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费用。
过户办证涉及的税费等承担人: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本院已委托拍卖辅助机构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拍卖辅助工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拍卖结束止(工作日内)接受咨询,有意向的竞买人可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前往看样。

四、竞价规则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略)(略)的时间为准。

本次拍卖活动是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略)
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竞价结束时,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成为买受人。

五、特别提醒
拍卖资料中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人民法院不能保证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如发生拆除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外观,结构,固定装置以及内在的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的相关部门登记为准,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未咨询及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认可,竞买人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有意者请亲自到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户籍过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款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六、税费及承担方式:(略)
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需缴纳的税、费、金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过户时,本院向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相关手续,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和单据。以上相关过户费用等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
过户办证涉及的税费等,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标的物涉及的欠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七、权属异议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七日与本院联系。

八、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款项支付方式:(略)
拍卖竞价前,(略)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冲抵部分价款。请买受人在2024年05月15日17时前付清成交价余款至本院指定账户(请买受人以本人名义将尾款汇入该账户):
开户名:(略)人民法院
开户行名称:(略)
(略)(略)29023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拍卖辅助机构签署《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可贷款拍品的贷款须知
对可以申请拍卖贷款的拍品,竞买人可在竞拍前向金融机构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竞买人向金融机构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金融机构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本院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必须依照《拍卖公告》的要求在2024年05月15日17时前付清余款。余款或部分余款已成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可由金融机构将相关款项汇入本院执行款账户。

竞买人如有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就具体事项自行与金融机构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关,贷款审核是否通过以金融机构答复为准。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拍卖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不得以标的物不符合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条件而悔拍,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交款而导致流拍的法律后果。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
司法辅助机构咨询电话:(略)(刘先生)
微信:(略)


河北省(略)人民法院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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