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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枫下村旧村改造项目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简本备案稿(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4-19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枫下村旧村改造项目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公示内容: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枫下村旧村改造项目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简本备案稿(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2024年6月3日
公示期间:对于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联系人:郑工
联系邮箱:zhengjinxian@sci-ep.com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枫下村旧村改造项目二期地块。

地块面积:1111881.1平方米。

地理位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知识城北部,北至人才五路,南临玉兰大道,东西分别由九龙大道及创新大道通过。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枫下村经济联合社。

旧改实施单位:广州志远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内道林地、农田、居民区、水塘。

未来规划:目标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商业兼容商务用地、中小学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文物古迹用地、消防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R2/R22/B1/B2/A33/A5/A7/U31/G1/G2)。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科学城(广州)环保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广州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复力环保(广州)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12月~2014年3月,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目标地块属于广州市黄埔区枫下村,其中地块1面积为117705.4平方米,地块2面积为738567.0平方米,地块3面积为255608.7平方米。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楚:

一、地块1

(1)2022年前,地块1为林地及农用地;(2)2022年至今,地块1农用地区域因东侧创新大道施工,进行平整。林地区域保持原状至今;

二、地块2

(1)1997年前,地块2北侧及东南侧为居民区,西侧为林地及农用地,东侧及东北侧为农用地。2004年前北侧村道旁的广州市白云区明华涂料厂开始建设使用;(2)2004年,广州市白云区明华涂料厂停止,后于2011年拆除,2004年前后地块中部为养殖场。(3)1999年至2018年,地块2居民区逐步开始扩建,逐步有建设新的居民区,2014年,地块2东北侧农用地部分区域因枫下地铁站施工进行平整。其余地方保持原状,养殖场于2018年停止使用;(4)2019年目标地块进行旧村改造,地块2居民区部分居民区进行拆除,农田休耕;(5)2019年~2022年,地块2内居民区继续进行构筑物拆除,其余区域未发生变化,2020年,地块2南侧因南侧道路施工,部分林地林木采伐,修建道路护坡;(6)2023年至今,地块南侧区域部分进行平整,并作水泥搅拌站的材料堆放区使用,现已停产。地块其他区域保持原状至今。

三、地块3

(1)1999年前,地块3主要为农用地,中部及西南侧为居民区;(2)1999年至2018年,地块3居民区逐步开始扩建,逐步有建设新的居民区,其余地方保持原状;(3)2019年,地块3居民区构筑物全部拆除,地面进行平整;(4)2019年~2022年,地块3新建枫下村村委会、旧改工程老人安置区,地块3中部农用地区域进行平整,用于道路修建使用;(5)2023年至今,地块保持原状至今。

根据《黄埔区枫下村旧村全面改造项目(黄埔区AG0622、AG0670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目标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商业兼容商务用地、中小学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文物古迹用地、消防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R2/R22/B1/B2/A33/A5/A7/U31/G1/G2)。

目标地块的重点关注区域为地块2东北侧广州市明华涂料厂区域、地块2中部养殖场区域。根据地块的土地利用历史情况和利用状况,把地块2东南侧水泥搅拌站区域、地块2中除重点关注区域(历史的广州市明华涂料厂区域和历史的养殖场区域)的其他农用、居民区等区域、地块1林地山岗区域和地块3的农用地,中部及西南侧为居民区区域划为非重点关注区域。

根据所搜集到的资料分析,调查范围内典型的污染物主要为周边企业广州新锐光掩模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废气中的丙酮、六价铬、石油类,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对目标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地地块内企业明华涂料厂区域、养殖场区域及水泥搅拌站区域的砷、铅、镉、铜、六价铬、苯、甲苯、邻-二甲苯、间,对-二甲苯、石油烃、氟化物,可能通过地下水迁移、大气沉降对目标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可能通过地下水迁移、大气沉降对目标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三、初步采样调查

本次调查采用判断布点法与系统布点法布设点位在地块内布设和采集机钻孔点位131个,编号FXS11~FXS136、FXS142~FXS145、BW1,每个点位采集2-6件样品,共采388件土壤样品,全部样品均分析GB 36600中的基本45项以及pH值、水分,其中FXS11、FXS12、FXS17、FXS18加测丙酮,FXS74、FXS75、FXS86、FXS87加测氟化物。在地块外采集2个对照点(FXDZ1和FXDZ2),共采集2件样品,每个点位采集一个表层样品。点位数量,满足国家和地方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中基本要求。

本次调查共在目标地块内布置10个地下水采样点位,经监测水位后,每个水井采集10组地下水样品。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和采集5个底泥点位样品(编号DN1~DN5)和5个地表水点位样品(编号DB1~DB5)。

根据检测结果,经统计汇总分析如下:

(一)土壤样品

本次调查共对地块内388件土壤样品进行了pH值、水分的检测,pH值检出范围为6.04~8.88,水分检出范围为2.6~60.3%。

1本次调查共对地块内采集的388件土壤样品进行了重金属检测,通过对比分析可知,土壤样品中六价铬未检出,汞、砷、铅、镉、镍、铜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其中汞的检出浓度最大值为0.819mg/kg;砷的检出浓度最大值为17.3mg/kg;铅的检出最大值为272mg/kg;镉的检出浓度最大值为2.43mg/kg;镍的检出浓度最大值为84mg/kg;铜的检出浓度最大值为93 mg/kg。所有重金属指标均未超过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本次调查共对地块内点位采集的20件土壤样品进行了氟化物检测,据检测结果可知,氟化物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浓度最大值为1120mg/kg,所有样品均未超过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本次调查共对地块内点位采集的388件土壤样品进行了石油烃(C10-C40)检测,据检测结果可知,共有295件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出浓度最大值为283mg/kg,所有样品均未超过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4本次调查共对地块内采集的388件土壤样品检测了挥发性有机物(27项),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本次调查的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样品均未超过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5本次调查共对地块内采集的388件土壤样品检测了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据检测结果可知,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茚并[1,2,3-cd]芘、萘有部分检出,其余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所有样品均未超过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6本次调查共对地块内采集的19件土壤样品加测了丙酮,据检测结果可知,本次调查的土壤样品中丙酮的检出最大值为0.204mg/kg。所有样品均未超过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二)地下水样品

(1)常规指标:地下水样品中pH值的检出范围是5.5~6.6,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水的限值范围,可能是由于区域酸雨的缘故,导致地下水中pH值偏酸;浊度的检出范围9~97NTU,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水的限值范围;

(2)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地块内10组地下水样品中的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检出最大值为0.39mg/L,均低于其风险筛选值;

(3)重金属:地块内地下水检测的10组水样品中,铜、铅、镉、砷和镍均有检出,汞和六价铬未检出。其中铜检出最大值为0.00200mg/L;镍检出最大值为0.00246mg/L;铅检出最大值为0.00730mg/L;镉检出最大值为0.00041mg/L;砷出最大值为0.00135mg/L。重金属(铜、汞、砷、铅、镉、镍、六价铬)数据均未超过对应的Ⅲ类水质标准限值;

(4)挥发性有机污染物(4项):地块内地下水检测的10组水样品中,数据均未检出,亦均未超过对应的Ⅲ类水质标准限值;

(5)丙酮:地块内地下水检测的10组水样品中,丙酮数据均未检出,亦均未超过对应的标准限值;

(6)邻苯二甲酸酯类(6项):地块内地下水检测的10组水样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数据均未检出,亦均未超过对应的标准限值;

(7)氟化物:地块内地下水检测的10组水样品中,氟化物检出最大值为0.231mg/L,亦均未超过对应的标准限值;

(三)底泥样品

本次调查检测分析5件底泥样品,其中砷、汞、镉、铅、镍、铜和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六价铬未检出。但是总体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对应的风险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四)地表水样品

初步调查在地块内的水塘区域共采集地表水样品5组,检测指标包括:pH值、浊度、重金属(砷、镉、汞、铅、铜、镍、六价铬)、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挥发性有机物(4项)。地表水中样品中检出的项目有pH值、浊度、总汞、砷、铅、铜、镍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所有指标远低于对应的标准限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结果表明,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表明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枫下村旧村改造项目二期地块的土壤中污染物浓度均低于对应的筛选值,根据调查评估流程,目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结束。

目标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的要求,即作为规划用途二类居住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商业兼容商务用地、中小学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文物古迹用地、消防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R2/R22/B1/B2/A33/A5/A7/U31/G1/G2)进行开发时,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不会对未来的暴露受体产生健康风险,该地块可根据其具体规划用途进行开发。


:本报告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十六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情形。

附件1: 8、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枫下村旧村改造项目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简本(备案稿)2024.4.19.pdf 2.1 M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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