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处室审核,对受理的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9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涉黑、涉恶、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
(略)
联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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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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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略)7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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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郑州航空港
(略)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024年4月19日
郑州航空港
(略)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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