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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青年中心二楼商业楼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芜湖 发布日期:2024-04-19
所属地区:安徽 - 芜湖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出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标的名称:(略)
(二)标的基本情况:
1、坐落:位(略)西北方向80米。
2、总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
3、结构:砖混结构。
4、状态:原租赁期限已到期,现空置。
5、房屋层数:主楼总层数为2层,出租标的位于第2层。
6、其他情况:通水、通电、通燃气;本次出租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资料。
(三)租赁用途:综合商业或食堂等。
(四)租赁期限:
6年,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限自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算起。
(五)特别提示:
1、本次出租标的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自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出租方负责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本次出租标的的原承租方可能会处置或带走出租标的内的相关装修、装饰物(含可移动的设施、设备),承租方须待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完毕后,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出租方按照出租标的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的现状移交给承租方。
2、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联系本项目出租方,出租方联系相关人员后,由竞租方自行查勘现场。
3、本次出租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资料(关于此情况,请意向竞租方自行判断投资风险,若成交后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三、出租方
(略)
四、出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产权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获得了相应的批准。
五、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6年期租金挂牌价格(出租底价):一年的租金最低报价为人民币:700000.00元。
2、租金支付方式:(略)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一个月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与标的出租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略)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查勘了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水、电、权证、消防、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装修等情况,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3)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资料”等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略)无关,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出租方、(略)的经济、法律责任。
(4)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标的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自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出租方负责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本次出租标的的原承租方可能会处置或带走出租标的内的相关装修、装饰物(含可移动的设施、设备),承租方须待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完毕后,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出租方按照出租标的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的现状移交给承租方”的情况已完全知悉并遵照执行。
(5)意向竞租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如由原承租方竞得,则视同已办理移交;如由非原承租方竞得,则承租方在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出租标的移交(或视同办理完毕标的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出租标的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略)无关。
(6)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建筑面积与发布公告列示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对外立面改造、增扩设施、改造房屋墙体等必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装修改造后,出租标的投入使用、营业前,若经营业态需要办理消防验收和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的,则应自行办理,费用自行承担。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禁止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得私自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水、电等,并按时交纳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出租用途,如经营管理需要变更出租用途,须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承租方已缴纳的租赁费用不予退还,并可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方的安全、消防监督,做好出租标的的消防安全工作,保持出租标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造成出租方或/和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因不可抗力因素,市政规划拆迁,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政府需要、收回或拆除、改造的,由不可抗力发生之日或拆迁许可证生效之日或通知收回之日,《房屋租赁合同》即立即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应收租金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
(1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
(15)意向竞租方承诺:如《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16)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均应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无偿交付于出租方,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17)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出租方对于承租方支付的租金只开具财务收据,不开具发票,如需代开发票,代开发票产生的相关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8)意向竞租方承诺:意向竞租方同意按不低于租金底价对出租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意向竞租方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
(19)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方拟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20)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承包方支付,支付标准为:承租金额×1.2%。由承租方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六、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4年04月20日至2024年04月26日。
(二)报名时间
自2024年04月20日至2024年04月26日(每工作日9:00至12:00,14:30至17:00)。
(三)报名地点:(略)
(略)。凡有意向者联系代理机构:(略)
(四)交易签约
承租方按照《中标通知书》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五)交易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竞标方式:(略)
由承租人在交易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材料)、报价函(格式附后)等材料通过密封袋密封完整,参加竞标。本项目竞标报价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略)
七、联系方式:(略)
1.招租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024年04月19日
附件:(略)(略)招租项目招租公告.docx(略)(略)招租项目招租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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