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略)
为进一步塑造科协形象,规范科协标识体系,彰显发展理念,提升组织辨识度,不断增强科技工作者的归属感和社会公众的认同感,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决定设立《
(略)(VI)设计制作项目》,委托有关机构承担相关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
(略)
(二)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权威影响力。(相关证明文件:近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单据的复印件,和近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单据的复印件等)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相关证明文件: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申报单位:
(略)
(三)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
(略)
二、项目设置
(一)项目概况
2019年,中国科协出台《中国科协会徽使用管理规定》及《会徽制作规范》,对中国科协会徽的图案设计、使用范围、通用尺寸、制作规范做出规定。在此基础上,聚焦组织理念和发展方向,
(略)(VI),对会徽色彩搭配、标准字体等基本规范和各种场合环境规范化应用提出细化要求,
(略)各类工作标识设计确立明确规范化流程要求。
(二)项目内容
包括基础元素设计、应用元素设计和再生元素设计(会徽释义、标准字、标准色彩、辅助图形、标准组合规范、禁用组合、辅助色、常见错误应用等内容与组合的设计标准及使用规范;在基础元素上衍生的应用部分包括行政办公、多媒体办公和会务宣传等,例如桌牌、名片、信封、文具、旗帜、证书、会议展板、会议证件、会议桌牌、导向牌、单位:
(略)
(三)项目成果
项目成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
(略)(VI)设计方案1份;
2.中国科协会徽设计图、品牌释义及宣传语、宣传片等全套材料;
3.中国科协视觉形象著作权登记证书;
4.《中国科协视觉形象(VI)应用手册》《中国科协标识管理规范》各1份;
(四)经费额度
经费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五)项目周期
项目周期:2024年5月—2024年7月
三、申报方法
(一)申报单位:
(略)
(二)申报单位:
(略)
(三)接收申报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以快递寄送的,以快递发出日期为准。
(四)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对申报单位:
(略)
四、联系方式:
(略)
1.材料接收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邮箱:
(略)
邮寄地址:
(略)
2.业务咨询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附件:1.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采购类项目申报书
2.综合评审标准
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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