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韦永盛行政罚款催告书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4-18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被催告个人:韦永盛((略)码452624********1814)
(略)]。因你未履行决定书所载义务,我局于2024年2月6日作出《(略)公安局南山分局催告书》,因为未能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催告书。内容如下:
一、缴纳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请你于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清应缴罚款人民币伍佰元(500.00元)。
二、缴款方式:(略)
收款账户:(略)(略)财政局
(略)(略)(略)110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滨海支行
附言:A(略)(略)
三、你有权陈述申辩。需要提出陈述申辩的,需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略)公安局南山分局(略)派出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不申辩的,视为对催告书无陈述申辩意见。
四、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略)
(略)公安局南山分局
2024年4月18日
附件: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