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琼府办函〔2022〕257号)关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的要求,2023年,我市完成了
(略)光明村委会上龙村四队十四队水塘、玉下村委会七组鱼塘、光明村委会卜正村七八九队水塘,长流镇美李村委会班帅公庙旁水塘、长北村委会式金村池塘等5条纳入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并严格按照《海南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验收要求(试行)》,邀请3位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对5条水体进行了现场核查、审阅资料,并通过专家小组评审验收。经省生态环境厅通过查阅资料、走访调研、实地检查等方式:
(略)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将有关治理情况进行公示。任何单位:
(略)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附件:1.我市2023年度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
2.5条纳入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报告
(略)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8日
相关附件:附件1:关
(略)2023年度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docx附件2:5条纳入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报告.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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