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字〔2024〕83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
(略)工作的通知》(
(略)字〔2024〕70号)和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4月10日集中受理药品信息核验结果予以公示,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略)药品信息核验结果。
二、结果查询
各参与申报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略)】—【药品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药品申报公示】查看相关药品信息核验结果。
三、核验结果异议办理
(一)各有关企业若对药品信息核验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佐证资料,逾期和不按规定递交的不予受理。
(二)企业递交申(投)诉材料包括:《业务受理表》(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情况说明》和相关清晰有效的佐证材料。
(三)递交方式:
(略)
(四)公示期间接到的申(投)诉集中处理,届时将通过
(略)(略)统一公布结果。
四、公示时间
2024年4月16日-4月22日。
五、其他事宜
(略)省份不足三省原因核验不通过的药品,若已在其
(略)按照价格治理政策完成价格评估的,
(略)(略);
(略)省份在三个及以上,
(略)。
联系方式:
(略)
附件:1.业务受理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略)
2024年4月16日
附件:打印关闭信息来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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