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新材料二期萃取箱承包-萃取箱搅拌器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的委托,对新材料二期萃取箱承包-萃取箱搅拌器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货物名称:
(略)
2.2招标采购范围:本工程采用浸出萃取生产工艺,从氢氧化钠镍钴产品提纯制备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可生产三元前驱体产品48000t/a。主要生产工程包括:原料破碎厂房、萃取厂房、除油厂房、硫酸镍厂房、硫酸锰厂房、膜处理厂房、元明粉生产厂房。项目涉及内容为整套萃取箱成套设备的设计、供货、调试及相关服务,萃取箱成套设备需能够满足工况下的正常萃取作业,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总价达到标准,即在满足合同其他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相关达标验收要求。
报价设备布置在萃取车间内,主要用于萃取过程有机相和水相的混合、反应。
(略)
设备名称:
(略)
供货设备规格
设备数量
箱体材质
1
搅拌器1
Ø2000×2700
3
碳钢+FRP
2
搅拌器2
Ø2000×2700
3
3
搅拌器3
Ø1800×2600
3
4
搅拌器4
Ø1800×2600
1
5
搅拌器5
1200×1200×1950
36
6
搅拌器6
1100×1100×2060
68
7
搅拌器7
1200×1200×2360
75
8
搅拌器8
Ø1800×2560
6
9
搅拌器9
Ø1800×2460
31
10
搅拌器10
Ø1900×2560
14
11
搅拌器11
Ø2000×2660
36
详见附件1-中冶新材料项目二期萃取箱成套承包-萃取箱搅拌器-设备请购文件
2.3交货期:交货日期为合同签订后5个月。
质量保证期自建设单位:
(略)
2.4交货地点:
(略)
2.5项目地点:
(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指企业法人)、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承担一定的风险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信用中国(
(略).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为准;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未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企业;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近3年有3个及以上萃取箱搅拌制作供货业绩,其中2个及以上为已投产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以及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3.5国内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
3.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2日期间(
(略)公告时间为准),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的具体要求及流程等详见本招标公告的“七、其他”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8日9时30分(
(略)公告时间为准),
(略)(
(略).cn)
(略)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
(略)将予以拒收【这种情况下,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判定为无效】。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6.1本项目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略)线上开标。
七、其他
7.
(略)(
(略))、
(略)(
(略).cn)上发布。
7.
(略)(以下简称“
(略)”)上提交投标报名,具体办理流程及要求为:
(1)
(略)中的“供应商”,办理注册准入手续时“准入单位:
(略)
(2)
(略)上进行投标报名操作,
(略)上的“采购公告”中查看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下载并填写“开发票信息表”(投标人需将填写相应信息后的“开发票信息表”发至接收投标报名资料的邮箱:
(略)
7.
(略)上完成投标报名操作后,需发送邮件到
(略)@qq.com,邮件主题应注明“投标人名称:
(略)
(略)信息:
收款人:
(略)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首都体育馆支行
(略):
(略)(略)
银行地址:
(略)
银行代码:
(略)4
注:只有办理完上述投标报名审查和购买招标文件手续的投标人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电汇标书款可以为投标人单位:
(略)
7.4投标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招标资料:
(略),点击“招标报价管理”项下的“招标文件报价编制”,在“未投标的招标文件”界面中,选择本招标项目点击“投标录入”。进入“投标文件录入”界面,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招标资料”;投标文件编制后在“投标文件录入”界面中填写相关报价、联系人:
(略)
7.5在“
(略)”注册及操作事宜的咨询电话为
(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邮编:100044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略)
电子邮件:
(略)@qq.com
附件:“营改增”发票-普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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