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某部“
(略)”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略)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略)
(略)包含软硬件各1部套,共计5
(略),交货周期6个月。
详见下文需求概况。(具体技术指标要求于线下开展集中对接)
420
2024.6
供应商须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
(略)
一、采购单位: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三、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19日
四、采购需求概况:
本项目拟通过采购“
(略)”,实现针对某领域多类型任务的集中管控。主要包括:
(略)格化管理、按权限分级分层管理控制、多方法数据综合处理(含大数据存储、管理和分析处理等)、多应用程序集成调用,同时具备良好的人机交互和数据可视化展示功能,并实现控制效果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乙方人员驻场开发。
(略)功能性能指标要求采取线下对接、集中答疑的方式:
(略)
五、预算金额:420.00万。
六、项目要求
(一)驻场人员要求
1.提供不少于4名专职开发人员,驻场时间不少于2个月;
2.所有开发人员须是乙方正式员工,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软件项目开发相关工作经验,并提供佐证材料,比如正式劳务合同、学位证、毕业证等;
3.开发人员具备大数据处理、多模态数据智能处理、数据库开发、数据可视化等相关技术、驻场开发经验,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历史合同、驻场开发人员管理办法等;
4.人员驻场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人员的详细资料,包括身份证件原件、个人基本信息(
(略)、姓名、工作经历、家庭社会关系等)、个人学习信息(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级证等)。甲方对人员资料进行审核,包括过往的培训、过往的经验、可以证明的技能、特定领域资格证书等;
5.在驻场开发过程中,驻场人员需签署相关工作协议,服从甲方管理。对于违反甲方工作制度以及甲方认为不能胜任开发工作的人员,乙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
6.驻场(含根据甲方要求赴指定单位:
(略)
7.若因其他不可抗因素,无法驻场开发时,乙方须以甲方认可的方式:
(略)
(二)系统开发要求
1.
(略)软件开发。根据采购方需求,形成设计方案,
(略)软件。主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采集接入、存储管理、治理分析、应用与可视化等;
2.
(略)硬件要求。根据采购方相关要求,购置或配置相应硬件设备。
3.系统联调测试与部署。根据采购方要求,在采购方指定的单位:
(略)
七、投标人资格及证明文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略)
(三)单位:
(略)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须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
(略)
八、意见反馈方式:
(略)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的意见,请在公示期间,采取电子邮件方式:
(略)
我单位:
(略)
九、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
(略)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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