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药品省际价格联动价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第五批)
各有关企业:
(略)(略)药品省际价格联动工作安排,
(略)药品价格确认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确认时间
2024年4月16日至4月19日。
二、确认范围
(略)药品、前期未价格确
(略)(略)价企业申请重新确认的药品。
三、确认方式:
(略)
(略)(略),进入“药品招标管理-
(略)管理”栏目查看确认数据,
(略)价的产品点击确认。
四、相关要求
1.
(略)价格的药品,经公布后执行;不接受价格的,
(略)。
2.
(略)价低值高于国家监测价格的产品,
(略)价,对国家监测价有质疑的,请企业按附件《企业价格自查表》自查核实,于2024年4月19日17:30前将加盖单位:
(略)
3.
(略)药品,将另行发布价格确认通知,请相关企业及时关注。
4.
(略)(略)价格调整等事项,按照《
(略)药品省际价格联动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5.属于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范围的药品,按带量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联系方式:
(略)
(略)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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