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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川0504破8号招募投资人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泸州 发布日期:2024-04-16
所属地区:四川 - 泸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略)招募投资人公告(2023)太昌破管字第2-4号
(略)的申请,四川省(略)《决定书》,指定四川中豪(泸州)(略)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于2023年9月13日对外发布了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债权申报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前,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如期召开后,2023年12月29日,(略)申请,(略)(略)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由破产清算转入破产重整并对外公告。
一、公司概况
(略)(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581287B,注册地址:(略)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生产、销售、租赁:建材、预制构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王涛持股95%,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5460万
元;陈润英持股5%,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340万元。
二、资产情况
经管理人清查,(略)无不动产和其他动产。截止接管日,(略)无现金,管理人查询了债务人在泸州的7个银行账户,余额合计22,739.52元。
(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去年通过了发证机构的资质延期审核。发证日期:(略),证书有效期:(略),发证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三、债权债务情况
目前,债权申报和审核工作告一段落,截止2024年4月1日,共申报102笔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516,616,860.13元。
经管理人审核,(略)的特定财产享有优先权的债权共0笔,总额为人民币0元;
确认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4,099,013.00元;
确认税收债权共1笔,金额为人民币22,327,261.48元;
确认普通债权共64笔,总额为人民币311,242,238.84元;
另依(略)刑事判决书确认集资参与人退赔款为一笔普通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1,620,000.00元。
以上管理人确认的债权,尚需提交法院裁定。
暂缓确认1笔税收债权,申报金额为人民币20,822,792.14元;管理人认为不成立的债权13笔,申报总额为人民币78,795,890.03元。
经管理人调查,债务人对外享有债权金额为447,356,715.19元(未经审计确认),其中有追索价值的债权为311,733,661.35元,其余债权初步认定为坏账。对有追索价值的债权,管理人已经分别根据情况,采取了相应的追索措施。
四、公司现状
(略)目前处于继续营业状态,有一个实际施工人负责的四个项目尚在施工或进入结算收尾工作,项目相关的合同继续履行。管理人续聘了包括资质延期保留的12名一级建造师在内的工作人员共18名。
(略)大股东的意向,(略)拟采取存续式重整,(略)资质建制,通过债务重组和清偿剥离破产债权债务,实现重整目标。
现面向全国对外招募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通过洽谈或方案比选的形式确定投资者共同制定重整计划并实施重整。(略)重整投资人的企业或个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意向书,并及时与管理人进行接洽。
五、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投资人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限制高消费、(略)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具备相应履约能力。
(四)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相适应的行业经营和管理能力,有丰富重整经验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8日17:00时止。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招募期限、进行二次招募或直接接受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报名。
2.报名方式:(略)
3.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投资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简介(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章程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载明联系人:(略)
8)重整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可围绕存续偿债方案制作重整投资方案);
报名材料应一式贰份,密封提交。
(二)重整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4年5月8日17:00前并向管理人账户缴纳重整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略)破产管理人
开户银行:(略)营业部
(略)(略)69246
仅提交投资意向书、投资方案等材料,但未在期限内足额缴纳重整保证金的,亦视为未报名。
意向投资人付款务必附言“(略)重整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姓名/名称:(略)
对于未确定为重整投资人或未接到通知继续参选的报名者,管理人将在通知或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对于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转化为等额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等额投资价款(不计息)。
如果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在被确定为投资人后自动放弃或因其自身原因不再继续参与重整的,其已缴纳的保证金/投资价款不予退还。(略)债权人及管理人等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三)重整投资人遴选
1.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时间进行现场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资人、(略)代表、部分债权人在场。
2.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不设底价,一般选定出价最高者为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龙(略)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与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商业谈判、投资方案商谈等工作,并根据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投资计划、意向偿债方案和社会责任感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最终选定重整投资人
3.经遴选最终确定1名重整投资人及1名备选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书面正式通知。
4.重整投资人应在管理人通知要求的时间内与管理人协商确定最终的投资方案,并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等。
(四)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及后续安排
经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应当在管理人开标后五日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若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未能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签订相应投资协议,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直接指定备选重整投资人中选。(略)、或债权人及管理人等造成损失的,重整投资人应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后,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人最终确定的投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六、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募遴选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略)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根据招募进程管理人可调整招募流程或有关条件。
(二)(略)之资产、债务情况有所了解。
(三)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略)重整投资时,除参考本公告外,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专业意见等。意向投资人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取:(略)
(四)本招募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五)本招募公告所列相关数据为管理人阶段性调查数据,后期会随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
(六)(略)重整的重大事项或者(略)(略)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中止或者撤回本次招募计划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补偿责任。
(七)(略)意向投资人招募的,视为认可并接受本公告内容。
(八)报名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报名邮件请注明“(略)意向投资人报名”。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及单位:(略)

(略)破产管理人
2024年4月16日
附件招募投资人公告.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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