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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发布日期:2024-04-12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商财购〔2020〕1号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略)
现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切实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略)
二、积极落实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各单位:(略)
三、努力提高采购需求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各单位:(略)
四、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程项目应当纳入预算管理各单位:(略)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上述标准以下的工程及与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和服务,按照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等非公开招标方式:(略)
五、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各单位:(略)
六、各单位:(略)
七、(略))停止执行。对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等有特殊政策规定的,按其政策规定执行。


2020年3月16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豫财购〔2020〕4号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略)
《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河南省财政厅
2020年3月9日

附件:
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目录
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略)
品目
编码
备注
一、货物类
1
服务器
A(略)
2
台式计算机
A(略)
3
便携式计算机
A(略)
4
喷墨打印机
A(略)
5
激光打印机
A(略)
6
针式打印机
A(略)
7
液晶显示器
A(略)
8
扫描仪
A(略)
9
基础软件
A(略)
10
信息安全软件
A(略)
11
复印机
A020201
12
投影仪
A020202
13
多功能一体机
A020204
14
照相机及器材
A020205
15
LED显示屏
A020207
16
触控一体机
A020208
17
速印机
A(略)
18
装订机
A(略)
19
碎纸机
A(略)
20
乘用车
A020305
包含新能源汽车
21
客车
A020306
包含新能源汽车
22
电梯
A(略)
23
不间断电源(UPS)
A(略)
24
空调机
A(略)
25
(略)设备
A020808
26
录像机
A(略)
27
通用摄像机
A(略)
28
摄录一体机
A(略)
29
家具用具
A06
30
复印纸
A090101
二、服务类
31
云计算服务
32
安全服务
C0810
仅指其中的保安服务
33
印刷服务
C081401
34
物业管理服务
C1204
注:
1.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科研仪器设备不适用表中所列项目,具体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17〕6号)》执行。
2.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零星采购,(略)上商城、协议供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目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制定,目录项目的具体内容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对应内容解释确定。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外,预算单位:(略)
省级及(略)本级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为100万元,市级(不含(略))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为50万元,县级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为30万元,市级(不含(略))和县级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预算单位:(略)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略)
四、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政府采购活动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绿色、中小企业发展、脱贫攻坚等政策目标。预算单位:(略)
(二)(略)有特殊要求,(略)统一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属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由各主管预算单位:(略)
(三)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程项目应当纳入预算管理,采购人:(略)
(四)会议费、培训费以及水、电、气、暖费,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采购人:(略)
(五)涉密采购项目应按照涉密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六)驻郑以外省直单位:(略)
(七)(略)统一执行本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没有设立集中采购机(略)县,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可就近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活动,也可委托社会代理机构:(略)
(八)财政管理实行省直接管(略)级财政部门可行使批准变更采购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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