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略)
(略)工作,
(略)药品申报价格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范围
已通过信息
(略)药品(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4月15日(周一)24:00
三、查看方式:
(略)
(一)审核结果详见附件《
(略)药品价格审核结果》。
(二)
(略),进入“药品招标管理模块-药品报名管理-药品价格申报”,根据药品分类及项目(项目名称:
(略)
四、申(投)诉要求
公示期间接受相关单位:
(略)
五、特别说明
(略)药品价格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医
(略)药品价格治理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67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略)药品价格治理的通知》(粤医保办函〔2023〕8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开展,
(略)药品价格申报要求与之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略)咨询电话:
(略)、
(略)(工作时间)。
(略)咨询电话:
(略)、
(略)
特此通知。
附件:
(略)药品价格审核结果.xlsx
(略)
(略)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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