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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老城南街井巷子交汇处—井巷子·新天地三楼商铺分标的招租项目-21号商铺出租

所属地区:四川 - 广元 发布日期:2024-04-06
所属地区:四川 - 广元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略)商铺出租
标的名(略)商铺出租
项目编码DSCQ2021F53E(略)-3出租底价9.9664万元
价格说明建筑面积176.71(㎡),年租金。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略)
是否联合出租否挂牌截止日期(略)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一、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略)
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简介:详见《招租资产明细表》。
2、租金不含水费、电费、卫生费、中央空调使用费(含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3、标的出租现状:闲置状态。
4、出租形式:现状分标的出租。
5、免租期:60天。
6、竞租保证金:详见招租标的明细表。竞租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生效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
标的简介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略)
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简介:详见《招租资产明细表》。
2、租金不含水费、电费、卫生费、中央空调使用费(含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3、标的出租现状:闲置状态。
4、出租形式:现状分标的出租。
5、免租期:60天。
6、竞租保证金:详见招租标的明细表。竞租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生效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二、出租方简况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369398M
(略)(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企业
(略)(略)
住所/注册地(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郑勇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租赁业
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略)级其他部门监管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369398M
(略)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略)
批准日期(略)
(略)第29次董事会会议纪要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出租底价9.9664万元
价格说明建筑面积176.71(㎡),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略)
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由出租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略)
1、《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搬离租赁资产物业;
2、承租方无《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违约情形;
3、承租方已结清全部使用租赁资产物业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气、物管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4、承租方已办理完毕租赁资产物业移交手续并取得物业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
5、承租方与出租方确认双方租赁事宜已完结并签署权利义务终结确认书。
价款支付方式:(略)
租赁期限1-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一、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应当按照首期1个月成交月租金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本次招租竞租保证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三、租赁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四、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五、该项目自2022年09月19日起允许第三方合作机构引荐意向承租方,详情见《合作公告》。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一、租赁期间,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的利用租赁房屋,不改变资产现有建筑主体结构。租赁范围和面积若出现实际范围和面积不一致的,不影响租金价格。
二、承租方自行承担因装修、维修房屋所产生的费用。装修、维修应符合物业管理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因承租方管理或使用不善造成房屋损坏及其相关设备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装修具有健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预案;发现不明物体,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报告相关部门;做好扬尘处理和消防措施;周边若涉及公共场所,应加强消防安全保障,并合理安排工序,严格中午和夜间进行建筑作业,白天也应该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期固体废物应该及时处理。
四、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没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略)
五、租赁用途须是符合国家法律(略)政管理的相关规定,承租方除应遵守国家和(略)域划分经营的统一规定外,所从事的经营业务,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应自行按规定报批。并按有关要求取得相应证照后方可营业。如因未报批、或从事政府部门禁止经营的业务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违法经营造成处罚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经出租方同意的项目,须按照房屋规定用途进行使用,若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
六、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通讯费用、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清洁、中央空调使用费(含电费)、能耗摊销(商城3楼)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七、租赁期间,为培育井巷子.新天地核心商圈,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出租标的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且无权将出租标的交付他人使用。
八、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将出租标的提供担保、抵押。
九、承租后按月以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方式:(略)
十、若乙方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法律等责任,或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无力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时,乙方法人资产,和乙方私有资产,和股东自有资产,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资产一并承担连带法律和经济及赔偿责任。
十一、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政策规定或受到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其含义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解释的不可抗力含义为准)的影响,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合同应予解除,租赁双方均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租金及其他费用据实结算。
十二、意向承租人成功竞租被确认为承租人后,因其自身原因违约,不能继续履约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招租方有权扣收承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除去招租方和承租方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做为违约金,并保留继续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三、租赁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超过期限的仍按期限最后一天的日期为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无论任何原因,超过约定期限10个工作日以上承租人仍与招租人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人恶意竞租和自动放弃竞租成功资格,(略)对外竞租和扣收承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除去招租方和承租方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做为违约金和经济损失,并保留继续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四、《租赁合同》、《广元老城子·新天地项目营业用房物业收费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略)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意向承租方需缴纳竞租保证金,金额详见招租标的明细表;
四、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一、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二、出租标的以实物现状对外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
三、资产分标的出租,承租方需要按以下业态要求进行经营:
四、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中央空调使用费(含电费)、物管费、商管费、网络通讯、卫生、停车等其他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若竞租成功后,承租人须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六、因国家政策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该出租房屋,给出租方、承租方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因政府规划调整、修改,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房屋,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八、承租方按照首期成交首月租金向西南联交所广元分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九、竞租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生效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在确认收到生效的《房屋租赁合同》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部分租金划转至出租方账户。
十、其他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等。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2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略):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略)
账户信息
(略)广元分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略)(略)(略)
保证金处置方式:(略)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租赁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略)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名称:(略)
租赁合同样本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物业收费协议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略)平面分布图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略)测绘图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略)业态规划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扫租明细表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动态报价
五、联系方式:(略)
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略)
项目报名联系人:(略)
项目融资联系人:(略)
六、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略)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略)(略))及第四产权((略)(略)上交易地址:(略)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略)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略)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略)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略)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略)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略)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略)
(一)(略)(略)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略)
(略)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略)查看通知消息。
(略)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略)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略)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略)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略)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略)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略)
第二十一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七、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略)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略)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略)(略)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略)操作风险。(略)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略)(略)不兼容、(略)时间不符、(略)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略)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略)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略)络故障、非法入侵、(略)(略)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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