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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徐州 发布日期:2024-04-03
所属地区:江苏 - 徐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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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略)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可以(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具(略)户籍;
(二)(略)居住,持(略)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三)(略)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四)持(略)有效期内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认定基本条件
(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县认定机构还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并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略)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略)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上述所有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证”“肄业证”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和学段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生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如之前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次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受理机构
(一)社会人员在户籍地(或居住地)进行申报
1.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户籍地(或居住地)(略)的人员(略)教育局申报;
2.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户籍地(或居住地)(略)的人员可自行选择(略)教育局(略)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选(略)教育局现场确认的(略)教育局审核后统一报送(略)教育局认定;
3.大(略)内人员(略)教育局申报。
(二)关于在徐高校全日制就读学生的申报
在徐全日制高校就读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要结合认定工作开展期间自己的常住地合理选择认定机构,以方便参加现场确认、体检和领取证书。
四、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4(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三次进行。(略)上报名时间为4月19日至4月29日17时,(略)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21日17时,(略)上报名时间为10月14日至10月25日17时。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2024届毕业生于6(略)上报名。
(略)上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加入QQ工作群,群1:(略)群2:(略)相关通知的发布及咨询将在群内进行。联系电话:(略)
(二)体检
申请人提前下载《体检表》,正反面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粘贴好照片。
(略)(略)进行体检,凭医院出具“合格”结论的《体检表》进行现场确认。
(略)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的人员,(略)上报名成功后、现场确认前,(略)(略)交叉口)(略)(略))进行体检,凭医院出具“合格”结论的《体检表》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须(略)规定的时间到现场确认,(略)上申报或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申请。
沛县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
(略)报现场确认时间:5月16日-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略)报现场确认时间:6月25日-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略)报现场确认时间:10月28日-10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略)
(四)领取证书
本认定机构向认定合格人员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略)
五、申请认定方式:(略)
(略)(略).cn)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略)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略)报名时间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常见问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一)完善个人信息
(略)登录后,在“(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略)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略)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略)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略)码、(略)”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应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1)凭已经获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考生,在“是否应届毕业生”这一栏选“否”,在“核验学历”类型下,(略),点击“核验”按钮,(略)(略)(略)中获取:(略)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略)码、(略)”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5)如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略)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略)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本人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二)报名
1.(略)登录并报名。
2.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略)教育局”,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选择“沛县教育局”),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略)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略)提示扫码签字上传,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歪斜,务请重新上传,否则不能认定。
六、现场确认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1.在户籍地申请的,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持(略)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
3.在校就读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略)
5.(略)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略)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略)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略)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略)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略)(略).cn在线申请);在港澳(略)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由中国(教育部)(略)出具的“港澳(略)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略).cn线上申请)。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进行准备相应学历材料,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略)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略)验证,无需提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以上政策的申请人可向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或提供其他能证明全日制师范生的材料。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略)、澳门特别(略)和台(略)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略)上传照片同底版)。(略),并将照片虚贴于《教师资格证书照片粘贴页》(见附件)上。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七、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应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略)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略)各地认定教师资格咨询电话
2.《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4.《教师资格证书照片粘贴页》
沛县教育局
2024年4月3日
附件下载:附件2: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pdf附件1:(略)各地认定教师资格咨询电话.doc附件4:教师资格证书照片粘贴页.doc附件3: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pdf分享到:打印附件2: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pdf附件1:(略)各地认定教师资格咨询电话.doc附件4:教师资格证书照片粘贴页.doc附件3: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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