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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干杨树甲16号院9号楼首华大厦东配楼3层部分面积房屋出租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4-03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略)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略)
出租方联系人:(略)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所(略)(略)(略)
坐落位(略)
房屋使用现状空置
建筑面积34344.13平方米
房屋用途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否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决策类型总经理:(略)
(略)(略)首华会文〔2024〕3号
其他权利情况无
其他披露事项1、本项目出租面积:(略)3层部分面积共计972.45平方米。2、意向承租方在北交所报名时,需提交该标的出租方与意向承租方加盖双方公章的现场踏勘书,现场踏勘确认书模版详见附件。踏勘联系人:(略)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租金挂牌价6.2元/平方米/天拟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972.45平方米租赁期18个月
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免租期无
租金调整方式:(略)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租金按半年支付,首期租金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自第二期开始承租方应于每个支付期前五个工作日内预付当期的租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水;电;气;热;物业费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日常办公是否允许装修改造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要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对房屋装修改造前,须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施工改造方案,经出租方审定并同意后方可实施。在装修改造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人员的安全检查。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略)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略)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700万;2、意向承租方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略)查询结果为准。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1)对租赁房产自行经营管理,不得转租或分租。(2)随时接受出租方(包括安全、消防、环保、垃圾分类)例行检查工作。(3)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略)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4)承租方同首开集团无不良合作记录。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170.00交纳时间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略)
保证金扣除条款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披露终结。
遴选方式:(略)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项目图片项目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略)3层).docx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副本.pdf原网址:https://(略).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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