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略)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国资委关于推动实施产业技能根基工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6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
(略)
一、申报范围
(略)、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产业、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等广东省战略性产业企业,以及粤菜、家政、养老、托幼、康养等社会领域和现代服务类企业。优先考虑紧密服务国家、省、市重大战略,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规模大、履行社会责任突出的企业。
(略)域性经济发展需求,
(略)“20+8”产业集群、优势产业集群给予重点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
(略)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社会信誉度高,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链主单位:
(略)
(三)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培养,企业内部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建有技能岗位标准体系,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及晋升等激励措施完备,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畅通。能按照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
(四)开展学生学徒制培训、技培生学徒制培训的职业(工种)与主营业务一致,能带动不少于5家链员企业参与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能提供500个以上用于学徒培养的实际用工岗位。与省内院校有良好的合作基础,能安排足量企业技术技能骨干参与院校专业建设,开展有实质内容的校企合作。
(五)对正确理解产教评技能生态理念、对技能人才培养事业有较强社会责任感、能在本行业大力推动生态链建设的企业,或已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自主评价、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六)
(略)产业发展与经济建设有积极贡献,亟需技能人才支撑、能有效带动就业,且积极参与技能生态链建设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七)对建有能实现政校企“三方九出八共”、实现共建共治、
(略),或具备对链员企业开展共享培训所需场地、师资、培训资源等基础条件的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报送要求
(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写《广东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
(略)
(二)地市推荐。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略)工信和国资部门按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推荐名单、申报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材料要求。企业填写申报表时,应提出拟构建的技能生态链有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能岗位、标准开发、教学资源、过程管理、人才评价、当地产
(略)等情况,重点阐述申报链主单位:
(略)
(四)报送要求。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纸质件应准备一式3份,分开装订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18:00前,邮寄或直接送达
(略)人力资源部门,并同步将相应盖章版扫描件电子材料发送
(略)邮箱:
(略)
特此通知。
(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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