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天气干燥、少雨,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增高,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野外用火极易发生森林火灾。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
(略)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发布如下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二、
(略)域
全县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禁火规定
在森林禁火期期限内,全县所有
(略)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
(略)域活动的单位:
(略)
(一)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
(略);
(二)烧荒、烧土渣、烧林木病腐枝皮及废弃物料;
(三)吸烟、野炊、烤火取暖、烧烤;
(四)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和燃烧其他可燃物;
(五)烧灰积肥、烧田坎草、炼山造林、烧防火线等生产用火;
(六)施工单位:
(略)
(七)烧蜂窝、熏蛇鼠、烧山狩猎;
(八)
(略)、
(略)、铁路两侧焚烧枯枝落叶;
(九)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玩火行为。
四、责任落实
(一)森林、林地的经营(管护)单位:
(略)
(二)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做好监护工作;
(三)各乡镇、林场要认真落实好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和巡查工作;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略)
(四)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略)
五、违法处理
凡违反本禁火令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举报方式:
(略)
任何单位:
(略)
巴马瑶族
(略)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孟娟 |
电话:17756024335 |
微信:17756024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