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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福片区品质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3-29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略)品质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略):JG(略))
项目所(略):广东省,(略)(略)
一、招标条件
本荔(略)品质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4021.17万元,招标人:(略)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改造范围约25.13万平方米,包括华(略)、荔(略)、广(略)及广船社
区。建设内容包括车行道、(略)病害治理14178.3m,立面排危破损修补63387.7m,
市场安全排危改造474.0m,消防工程提升,规范垃圾分类点,室外排水工程,公共三线规
整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021.17万元,工程费用约3337.83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荔(略)品质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荔(略)品质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九、投标人合格
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
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略)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
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
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
作的通知》((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
宜的通知》((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略)场监管司关于建设
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略)(2023)
4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
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略)
(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
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略)”或各省
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
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
人应在招标人:(略)
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
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略)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
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
(略)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略)
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略)住建行业信用
(略)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略).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略).ht
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略)
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略)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略)
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09时30分
(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略)(略)上投标登记手
续。(略)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房屋建(略)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略)品质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穗海发改投批(2023)44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略)海珠
区人民政府沙园街道办事处现对荔(略)品质提升改造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
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略)
项目代码:(略)-(略)
二、招标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监督机构:(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三、建设地点:(略)

区。
四、项目概况:项目改造范围约25.13万平方米,包括华(略)、荔(略)、广(略)及广
(略)。建设内容包括车行道、(略)病害治理14178.3m,立面排危破损修补633877
m,市场安全排危改造474.0m,消防工程提升,规范垃圾分类点,室外排水工程,公共三
线规整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021.17万元,工程费用约3337.83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改造内容主要包括了车行道、(略)病害治理,立面排危破损修
补,消防工程提升,市场安全排危改造,规范垃圾分类点,室外排水工程,公共三线规整等。(具
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略).09元。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政府债券为主)。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略)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3月30日00时00分至2024年4月19日09时30
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略)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3月30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09时3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4月19日09时3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的信息为准。
5、(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略)(略)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
(略)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6、在投标登记时,(略)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
见本公告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略)
取后供各相关单位:(略)
八、招标文件获取:(略)
(略)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
(略)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
(略)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
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略)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
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
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
作的通知》((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
事宜的通知》((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略)场监管司关于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
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略)
(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
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略)
I
(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
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略)”或各省
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
专2
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
人应在招标人:(略)
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
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略)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
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
(略)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略)
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略)住建行业信用
(略)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略).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略).ht
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略)
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略)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略)
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十一、(略)(略)公示,公
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
标失败。招标人:(略)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
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
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
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略)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
(略)的,(略)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
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略)
(略))。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略)住建行业
(略)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略)
点也相应延长。(略)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
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向招标人:(略)
异议受理部门:(略)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略)
地址:(略)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
(略)提交,(略)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略)相关指
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略)(网址:http:/(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
(略)(网址:http:/(略).cn/)(略)(网址:
http:/(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略)
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
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略)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
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
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
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略)
的(如有)。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日期:2024年3月30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略)就参加
(项目名称:(略)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略)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略)
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略)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
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略)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略)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
标资(略)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略)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
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
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略)
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
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略)
单位:(略)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
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
程款给分包单位:(略)
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
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
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略)建设局关于印发<(略)
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略)建设领域工人工资
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略)房屋建(略)政工程
(略)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略)
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略)政基础设施工程
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
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
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
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
(略)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略)
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
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略)
检查。
八、(略)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略)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
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略)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
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
土运输单位:(略)
十、(略)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略)
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
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
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
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略)
附件二: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略)(略)
1技术负责人
2质量负责人
3安全负责人
4
造价负责人
5
5……
6
7……
备注:
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略)
明确提出,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
(略)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略)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
“职称”和“(略)”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
证书或资格证书的,“(略)”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
的,“(略)(略)。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
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
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略))情况与
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注:投标人按本表格式可自行扩展填写。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略)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163.com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840/810
电子邮件:(略)@163.com
招标人:(略)
a
招标人:(略)
盖章)
业务专用章
原文图片下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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