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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广协同创新中心1号楼1102房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3-28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略)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略)1号楼1102房转让底价(万元)1487.196700
挂牌日期(略)挂牌截止日期(略)
(略)内,该中心(略)与北京(略)合作打造的专精特新重点产(略)
房产具体信息
(略)粤2024(略)1102房
建筑面积1351.9970平方米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
建成时间已用年限年
经度纬度
目前用途厂房规划用途厂房
租赁情况空置使用年限
其他说明暂无
资产地图位置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略)
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是
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8)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略)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本次标的资产面积根据转让方现有的房地产权证中记载的数据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3.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自行对受让交易标的行为是否符合(略)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及过户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4.根据标的房产证附记:已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使用年限50年,从2019年09月16日起。(略)、绿地属全体业主共有,(略)、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绿地的除外,其他业主共有信息以登簿记载为准,规划用途:厂房。
5.根据标的房产证附记:如需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需(略)政府、广州(略)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
6.根据标的房产证附记:该项目厂房、仓库等产业用房可分割、转让、抵押,受让主体需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规定要求;非产业用房限制分割、转让、抵押;整体转让、抵押不受限制。
7.《京广科技创新投资(广州)(略)拟出售物业所涉及(略))与本次转让标的一致。
8.转让标的存在抵押,(略)广州(略)分行书面同意。受让方应充分了解上述情况所导致的相关风险,(略)的任何责任。
9.(略)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鹏信资估报字[2023]第YGZ090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一、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略)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149万元。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通过汇款、(略)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R2024GD(略)+资金用途”。
3.1本项目诚意金、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略)
3.(略)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
开户行:(略)支行
4.产权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经组织公开交易方式:(略)
5.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交易凭证前,(略)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略)
5.1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略)
5.(略)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01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审查,(略)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二、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略)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3.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4.受让方按约定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转让方提交的《资产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6.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需实地勘察的,可联系邱先生进行预约,电话:(略)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略)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略)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须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受让方未在名单内则须提(略)(广州(略))招商部门出具的推荐函。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
(略)上报名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略)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略)
(略)账号:(略)(略)开户行:(略)支行转账备注:+保证金
保证内容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略)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略)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略)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略)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略)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略)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略)601房
法定代表人曾剑逸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人民币
(略)(企业)(略)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略)MA5CYJ3R45经营规模小型
内部决策情况董事会决议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略)县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略)(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略)
批准单位:(略)
批准日期(略)批准文件名称:(略)
经办人联系方式:(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略)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略)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略)
(略)(略))--(略)
(略)址https://(略).cn;https://(略)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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