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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区人民检察院“丹心护绿”、“数字检察”建设设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4-03-14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隆信”)受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丹徒区人民检察院“丹心护绿”、“数字检察”建设设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磋商。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丹徒区人民检察院“丹心护绿”、“数字检察”建设设计

2、项目编号:DTQRMJCY-(2024)商字第001号

3、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4、采购主要内容及采购预算:需求一:丹徒区检察院“丹心护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心设计预算94200元需求二:丹徒区检察院“数字检察”建设设计,预算56300元。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磋商。

7、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定合同之日起20天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或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磋商文件的购买(没有登记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地点: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京口区清河路合山居1栋门面房103)

时间:公告之日起2024年3月21日,每日北京时间9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朱高        联系方式:13906109896(微信号) 

注:1)本套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040889092001360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北门支行

2)接受现场或微信报名

3)本项目采用资质及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质及资格审核通过。

四、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丹徒区龙山路132号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11--80299649

五、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六、现场查勘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327日北京时间14:20;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时间:2024年327日北京时间14: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1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八、其他补充事宜: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九、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磋商响应截止前。请关注采购招标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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