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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市水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所属地区:贵州 - 毕节 发布日期:2024-03-27
所属地区:贵州 - 毕节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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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略)法治建设实施纲要文件精神以及(略)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工作安排部署,扎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根据已印发的《(略)水务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部署及相关职能职责,认真抓好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按照年初制定的学法计划,采取党组会专题学习、干部职工大会集体学习及个人自行学习的方式:(略)
个人自学方面,根据我局印发的《(略)水务局关于举办科级以下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暨读书班的工作方案》,组织干部职工于6月26日-6月30日集中和自行学习《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做到“五个牢牢把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推动我局法治创建工作的发展。
2023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黔西司法部门的安排,我局于5月29日前组织干部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测试,测试成绩均达到合格。
5月31日,根据司法局的安排,我局组织持有执法证的38名同志进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论和业务知识测试,一是参加局内部组织的培训,二是到图书馆参加了司法局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培训,两次培训考试成绩均达90分以上,通过测试,充分了解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素养。
(二)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在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在司法等部门的统一调度下,配合(略)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要求,查缺补漏,按照时间节点报送了迎检材料,目前(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已通过国家第三方检查并公示创建成果。
2、本年度,我局累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培训3次,让干部职工自学民法典的所有内容,(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答题活动,累计答题超过200余人次,在工作中,真正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确保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执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3、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我局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定,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请集体审议,不得制定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本年度我局未制定过规范性文件。
4、制定并印发了我局行刑衔接的相关制度,加强与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联动,健全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协调机制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本年度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4件,案情较简单,均以督促整改落实为主,未达到刑事移送的相关条件,均未移送。另外,完善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机制,本年度无移送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5、制定并公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严格执行省水利厅颁布实施的《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相关要求,配齐相应的行政执法记录设备(执法记录仪9台、录音笔2支、照相机1台、摄像机1台),现全局共有执法人员43人,从事法制审核人员3人,满足不少于本单位:(略)
6、加快推进“(略)+政务服务”,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略)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7、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年度普法清单,利用3.22“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日”、“安全生产月”及12.4“国家宪法日”等契机,开展宪法、水法律法规、***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累计受众达20000余人,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提高全民法治思想。
(三)严密法治监督,切实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
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工作的监督考核,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本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了1起检察建议案件。
(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办理效率与办理质量,我单位:(略)
(五)市法治生态建设走前列作示范工作
1、节水方面:一(略)已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并获水利部公示,正在开展节水(略)创建工作;二是节水型载体创建方面,我市已创建节水型载体60家,其中省级11家,市级10家,县级38家,(略)创建“水效领跑”单位:(略)
地下水管控:根据《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造册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全面摸(略)地下水取水口基本情况。已完成105个地下水取水口登记造册,对涉及的29(略)
2、污水治理方面:一是联(略)生态环境部门开展3次集中污水排查,召开调度会4次,督促责任单位:(略)
3、水行政执法工作:2023年以来,为抓好水行政执法工作,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各类项目200余个,下达整改各类整改通知80余份,督促各类涉水违法行为整改落实14件,其中办理检察建议1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资源费等涉水规费698余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633余万元、水资源费65余万元)。
4、河湖长工作方面:一(略)318个,另外358个正在做整改方案,预计2024年12月30日完成整改。
5、小水电管理方面:我市小水电正常运行6座,分别为石板塘水电站、英雄桥水电站、乌江水电站、花溪水电站、新桥水电站及化陇河水电站。在建水电站一线天水电站列为保留类。(略)小水电站(英雄桥水电站、乌江水电站、花溪水电站、新桥水电站、化陇河水电站及石板塘电站)合法合规性文件;(略)预警处置措施,对预警的电站立即采取电话了解,并跟踪督促处置情况,对不能立即处置的电站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后由电站申请进行特殊考核,保(略)小水电生态流量达标泄放。6、农村河湖水系治理方面:(略)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略)项目共划分为8个单位:(略)
(略)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略)项目于2023年10月24日完成项目法人验收(EPC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作。
7、其他方面: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1平方公里;按照印发的《市发改、水务局共同印发<(略)农业用水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略)农业用水定额及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灌溉供水严格按照文件进行水价核定并实行农业用水定额及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定进行收取;建成(略)(略)供水保障工程、新仁乡化屋村旅游产业配套供水保障工程、大关镇银河村供水保障工程;(略)新仁、素(略)供水保障工程、(略)(新阳、前华、清明村)供水保障工程有序推进,以上工程可稳定解决新仁乡、素朴镇、重新镇、谷里镇、大关镇部分村(社区)66200人的饮水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我局全局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在法治创建工程中强化制度落实、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及宣传、强化依法依规开展“放管服”及“三项制度”工作,正一步步向法治示范创建单位:(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努力。一是增加组织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力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建立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强化执法监督,基本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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