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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德旭新材料(佛冈)有限公司年产11000吨工业清洗及加工新材料和日化新材料项目(变更)(有修改)

所属地区:广东 - 清远 发布日期:2024-03-21
所属地区:广东 - 清远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广清经济特别(略)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拟对德
旭新材料(佛冈)(略)年产11000吨工业清洗及加工
新材料和日化新材料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决
定的公示
来源:广清经济特别(略)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根据德旭新材料(佛冈)(略)年产11000吨工业清洗及加工新材料和日化新材料项
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
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
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1日至
2024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
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略)
德旭新材料(佛冈)(略)年产11000吨工业清洗及加工新材料
和日化新材料项目(变更)
建设单位:(略)
德旭新材料(佛冈)(略)
建设地点:(略)
广东清远(略)
环评机构
(略)
项目概况
德旭新材料(佛冈)(略)(略)广佛产业园
羊城大道9号(东经:113°32′18.459”,北纬:23°45'8.007”),
项目总投资5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万,厂区总占地面积为
10263.4平方米,建筑面积15534.37平方米。主要从事工业清洗及
加工新材料和日化新材料的生产,产品类型为:工业清洗剂(除蜡
水、金属清洗剂、电子清洗剂、光学材料清洗剂)、材料加工剂(光
学材料加工液、PCB切削液、全合成切削液)、功能性新材料(脱模
剂、防锈剂、缓蚀剂、润滑剂和发泡剂)和日化新材料(水蜡、赋
形剂、发泡盐、膨胀剂、银河沙),年产量合计11000吨。(略)
场需求的变化,德旭新材料(佛冈)(略)拟对产品类型进行调
整,新增功能性表面活性剂产品产能3925t/a,其中875吨作为原
项目工业清洗剂、材料加工剂、功能性新材料等产品的原料使用,
替代原外购原料。将原项目水蜡产能由3250t/a削减为200t/a,调
整后全厂总产能维持11000吨不变。原项目蒸汽来源(略)内佛冈
(略)供给,本次变更项目取消使用管道蒸汽,
调整为增加两台0.25t/h电蒸汽发生器提供。项目设员工50人,均
不在厂内住宿。采用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270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报告书》,项目主要产生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粉尘废
气、恶臭废气及备用发电机废气。生产车间搅拌机投料粉尘及有机
废气、功能性表面活性剂反应过程泄压放空产生的有机废气、灌装
及采样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软帘一并收集处理,采用1套“酸液
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
过20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2个实验室有机废气分别经通
风橱收集后,分别通过20米排气筒DA002,20米排气筒DA003高
空排放;备用发电机产生SO2、NOx、烟尘经密闭管道收集,由20m
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执行《大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表2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
准要求:TVOC、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
放标准》(DB44/(略))表1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
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

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运营期无组织排放废气中,1#厂房一层
车间反应釜投料过程采用真空负压投料减小无组织排放。1#厂房二
层发泡盐粉碎过程中泄漏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其余搅拌
机、捏合机等设备投料时,采用设备自带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的废
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不设排放口。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气无
组织排放,加强作业管理及设备维护检修,减少设备动静密封点泄
露。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
值》(DB44/27-2001)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
界标准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
放标准》(DB(略))限值要求。
(二)严格控制水污染物排放。
本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实验清
洗废水、冷却塔冷却水、蒸汽间接冷凝水、纯水制备浓水等)。生
产废水为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实验设备低浓度清洗废水,废水经收
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_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广佛(佛冈)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标准限值较严值要求,与制备纯水过程产生的浓水、(略)
排水、不能回用的间接蒸汽冷凝水一(略)(略)引至广佛
(佛冈)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实验设备高浓度清洗废水、酸液喷淋塔尾水等经妥善收集后作
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略)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
排放限值》(DB44_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广佛(佛冈)产
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限值较严值要求后,经市政污水
(略)引至广佛(佛冈)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严格控制噪声污染排放。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
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震垫。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
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
反渗透膜、废包装材料(除硼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偏硅酸钠、
卡拉胶和色素等之外的其余袋装原料的废包装袋)等属于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废反渗透膜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包装材料交由专业
(略)回收处理;布袋除尘器过滤废弃粉尘、生产设备清洗废液、废
包装材料(硼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偏硅酸钠、卡拉胶和色素
的废包装袋)、废弃一次性实验用品、实验室高浓度清洗废水及废
液、喷淋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真空废液和废包装桶(乙二
胺和十二烷基苯磺酸的废包装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
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略)
(略)回收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处
理、处置应满足《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9年3
月1日起施行)相关要求;固体废物排放和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
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
输技术规范》(HJ(略))、《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5085.1-5085.3)。
(五)严格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乙二胺、
十二烷基苯磺酸、矿物油、有机羧酸钾盐、柴油、生产设备清洗废
液、实验室高浓度清洗废水废液、喷淋废液、真空废液和氢氧化钠
等,发生风险主要包括原料或危险废物泄漏、废水及废气治理设施
故障、火灾等事故。根据《报告书》分析,建设项目应按照消防及
安监部门要求,做好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应急事故池、设立健全的
(略)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便采取更有效措施来监测灾情及防止环境
污染事故进一步扩散。
(六)该项目应同时应做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建立
企业环境管理和运行台帐制度;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设置
规范化排污口及各类环保标志牌;针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采取
防渗漏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未收到对应的投诉。
建设单位:(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原文图片下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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