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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工作报告

所属地区:陕西 - 延安 发布日期:2024-01-23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和省、市相关安排部署,凝心聚力、稳步推进,全面落实《中共延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推动行业法治建设,为推动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本年法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举措与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相关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工作,把法治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研究单位法治工作,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年初研究制定《延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法治工作,同时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形成了齐抓共管、协调有序、全面推进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为我局法治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从严规范执法行为。2023年我局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结合我市行业实际,围绕交通项目建设、客货运市场秩序整治等工作重点,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为着力点和切入点,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执法公示方面。我局通过官方网站公布《陕西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通用目录》、《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试行)》,公示我局执法权限及法律依据,在执法过程中保障相对人陈述、申辩权利,在执法文书中明确救济渠道,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我局严格按照交通运输执法文书标准和要求,以案卷形式记录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等执法行为进行全程音像记录,并将上述材料全部纳入行政执法案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全程有记录,件件可核查。在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方面。我局责成延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成立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领导小组,负责重大执法决定的法治审核,重点围绕重大执法决定的主体是否合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依据和证据是否充分等进行审核,提出法治审核意见,作为行政执法决定的重要依据。全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08件,罚款503100元。在此基础上,我局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模式,年初制定了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建立和维护了“一单两库”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目前共有随机抽查事项43个,联合抽查事项4个,在库执法人员95名,今年以来共制定抽查计划4个,抽查计划完成率和抽查结果公示率均达100%。

(三)稳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发挥良好导向作用。我局坚持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为抓手,年初印发了《延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将涉企行政处罚作为行业从业企业质量信誉评价的重要指标,2023年1月1日至今,共依托延安市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信用延安)归集涉企行政处罚信息68条,先后为23家道路客运企业、12家客运站、244家危运企业,36家出租汽车企业(含网约 车),136家机动车维修企业评定质量信誉等次,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差异化监管。通过上述措施,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内弘扬了遵纪守法的价值导向,发挥了良好的导向作用。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我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在日常工作中同步推动普法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一是抓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普法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习贯彻***法治思想纳入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将学习***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提升领导班子的法治素养。二是开展法治教育,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育法治思维。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开展法治知识培训,努力提升行业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2023年共组织全系统190名领导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考试合格率100%。对延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提高了行业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三是从严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将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对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评价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现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从严追究执法人员不规范执法的责任。四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依托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以发放传单、上门宣传、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行业普法宣传。今年以来,我局共接受市融媒体工作专访1次,新闻报道专项工作内容1次,张贴行政执法违法线索征集海报2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行业法治氛围。

(五)扎实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我局将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印发《延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延市交发﹝2023﹞79号),召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对我市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细化安排,成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整治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刀刃向内,指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共通过自查自纠查摆纠正问题30个。依托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图册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征集行政执法领域问题的公告,共通过公布的热线电话、网络邮箱受理问题线索11条,全部依法依规予以核实答复。2023年8月以来,我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汇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我市各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和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专项整治开展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并结合省市交办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认真分析查找行业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并加以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际效果。其中,针对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仍有待提升的问题。我局根据专项整治安排和年度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先后邀请宝塔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以及部分律师进行授课,有力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提升。针对城区出租车、网约车不规范经营,客运市场混乱的问题。我局责成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开展城区客运市场大整治,组织执法人员全面深入火车站、解放剧院、步行街、罗家坪等重点区域,从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期间(5月1日-10月31日)共排查营运车3100辆次,现场纠正违法行为370辆次。查扣非法营运64辆,处罚207000元,班线车6辆、停运违规出租车289辆,其中出租车行政处罚185辆,警告105 辆,罚款44400元。

二、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在推进法治工作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对比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个别基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仍需增强。二是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仍有执法程序不够规范现象。三是由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人员尚未配备完全,基层执法力量仍显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总结经验,查漏补缺,精准施策,不断提升行业法治建设水平。一是持续开展法治教育,特别是抓好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新进人员以及行业管理人员的法治培训。二是持续规范执法行为,从严落实“三项制度”,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开展行业法治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增强行业从业人员法治观念,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延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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