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
(略)
一、项目名称:
(略)
二、
(略):2024-JLWSJT-W1001
三、项目预算:201.95万元
四、技术和商务要求(见附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略)
(三)单位:
(略)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略)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六、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
(略)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三)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或者意见建议,
(略)上电子邮件形式向我部反馈。
三、提交要求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略)
(二)邮件内容:
(略)名称:
(略)
(三)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反馈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
(略)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采购意向建议反馈表(格式见附件3);
6.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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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略)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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