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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黄埔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3-18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全面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加快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培育一批高素质的农业人才队伍,助力(略)关于印发(略)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略)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实施(略)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要求
(一)培训任务:2024(略)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为1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50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50人。
经营管理型:计划举办农业创新创业相关培训班,参训人(略)内新型经营管理主体带头人和创新带头人为主,包括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等人员,提升培训对象对乡村振兴事业等的创业创新能力。
专业生产和技能服务型:计划开展农村电商培训班,(略)新业态内容,(略)特别是直播、短视频的营销技能,提升技能服务与创业创收的能力水平。
具体培训方向及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修改。
(二)培训资金:45万元。经营管理型50人按人均(略)补助,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50人按人均(略)补助。
(三)学时要求:1.经营管理型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
1.具体培训学时见下表:
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
培训类型
总学时
课程所占课时比例
综合素养
专业能力
能力拓展
实习实训
线上学习
经营管理型
120
10%-20%
60%-80%
10%-20%
≧总学时的1/3
≧总学时的1/10
专业生产型
60
10%
80%
10%
≧总学时的2/3
--
技能服务型
60
10%
80%
10%
≧总学时的2/3
--
2.培训模块要求:
第一模块为综合素养课教学。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培训机构要组织经营管理型学员到省内高校(华南农业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佛山科技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东省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等)参加学习,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圆农民大学梦。课程安排按照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由(略)农业农村局与培训机构商榷。任课老师授课需有PPT课件,精品课程要提供全程录像资料。
第二模块为专业能力课教学。专业能力课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略)红、绿色发展等课程。培训机构要组织经营管理型学员到2个市级以上电商基地(企业)参观、交流、学习,(略),并聘请专家就地讲授2门及以上农产品电商销售专题或农业企业融资专题课,提升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的销售、运营和创业创新等水平。
第三个模块为能力拓展课教学。能力拓展课由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自行设计。培训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培训。培训机构要组织经营管理型学员到2个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合作社、家庭农场、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实训基地、田间学校、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并聘请专家就地讲授2门及以上现代农业经营管理专题课,让学员学习和借鉴成功的乡村振兴企业生产经营模式,提升创业创新青年从事农业的信心。
(四)培训资金:培训资金45万。主要用于课堂教学培训及实训、专家验收费用、学员参观交流、聘请师资、信息化手段利用、技能鉴定、购买制作认定证书、(略)等媒体信息宣传工作以及相关管理工作等一切培训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农民参加学历教育的学杂费补助。
(五)完成时限: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所有培训工作,并于一个月内完成全部验收工作。
二、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机构要符合以下条件:
1.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综合类)。
2.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非自有场所的需提供场地合作协议)。
3.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提供与涉农高校、基地的合作协议,基地资质证明)。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5.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6.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培训任务或上一年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不能承担本年度的培训任务。
三、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5日。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有意愿承担(略)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请根据自身情况,参考综合评分表,形成详实的申请报告。报告材料要精简、重点突出,参考目录如下:基础条件、师资情况、保障措施、前期招生动员方案、培训经验、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宣传带动示范及延伸服务能力、过往培训突出业绩及经历证明等。所有材料按顺序盖章装订并密封,一式3份。
(二)遴选评审。我方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各单位:(略)
(三)公示备案。(略)农业农村局将遴选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遴选机构确定为(略)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同时,将遴选结果上报(略)农业农村局备案。
五、其他说明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分拆。必须3个以上省级以上综合类示范基地的培训机构报名,方可组织评审。
(二)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由(略)农畜牧业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请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需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遴选材料(扫描件请同步发至邮箱:(略)
收件单位:(略)
收件地址:(略)
联系人:(略)
附件:综合评分表
(略)(略)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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