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经济
(略)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
(略)
2.4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工期1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监理服务期限及保修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3.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略)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如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的,则提供养老保险缴纳月份起至2024年3月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其他组成人员必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
(略))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3.3信誉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
(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9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上的“
(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略)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略)
6.2开标时间:2024年4月9日9时00分6.3其他事项
(略)(略)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
(略)
(略)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略)电子投标工具“
(略)”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略)
7.2
(略)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
(略)
7.3凡
(略)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用人单位:
(略)
7.4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略)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8.1招标人:
(略)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
(略)
9.
(略)(https://
(略).cn/)。
10.联系方式:
(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联系人:
(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略)
现金方式:
(略)
(略)中选择以现金方式:
(略)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
(略)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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