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证时间:存证哈希值:区块高度:磋商邀请拟对
(略)财政局代管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略):HYCZ
(略)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3.采购人:
(略)
二、采购项目简介:
在
(略)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1家,代
(略)代管资金存放业务,代理期限3年(上级无文件或政策要求的情况下服务期限为3年,否则按上级文件或政策执行)。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略)
公告方式:
(略)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7.1.根据财政部《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库〔2013〕46号)“财政部门应选择同城银行经办机构作为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不得在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银行经办机构开设财政专户”的规定,供应商须为在
(略)域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7.2.具有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备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7.3具有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资格,能
(略)级集中支付代理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禁止参加本次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将本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略).cn)中“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
(略)页及“
(略)”网站(
(略).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略)页打印并装订于响应文件中,供评审小组审查。如有漏装,错装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
(略)
六、磋商文件获取:
(略)
获取:
(略)
现场报名登记: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单位:
(略)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9:3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3月20日9: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
(略)
十、磋商地点:
(略)
十一、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邮编:638600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磋商邀请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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