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关于进一步做好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
各医药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
(略))要求,经对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联动情况进行梳理,部分企业未按照通知要求调整价格、未进行申诉。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联动对象
需完成价格联动的企业清单详见附件1。
二、完成时限
2024年3月13日-20日。
三、操作流程
(略),进入药品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四同价格治
(略)模块,
(略)价格并提交。
四、申诉事宜
企业对联动价格有疑议的,请按附件2填写企业价格自查表自查核实,于3月20日前只
(略)“申投诉管理-投诉申请”。申诉时请企业核准药品医保编码信息,提交的企业自查表编码应与申诉药品医保编码一致,切勿对应错误。
五、相关要求
请各相关企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通知规定时间如实联动价格信息,对未按要求联动价格、未提交企业价格自查表的企业,将报请
(略)医保局进行处理。
业务咨询电话:
(略)、
(略),QQ群:
(略)
附件:1.需完成价格联动的企业清单
2.企业价格自查表
(略)
2024年3月13日
普通附件:
1.需完成价格联动的企业清单.xls2.企业价格自查表.docx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孟娟 |
电话:17756024335 |
微信:17756024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