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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上海量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46%的股权转让项目(国资监测编号G32023GX2000026)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发布日期:2024-03-13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标的名称:(略)
(略)20.46%的股权
(略)
BBWCQJY23-1247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1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1/2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略)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略)类型(经济性质)
(略)(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于晓琳
成立时间
2017/6/30
注册资本(万元)
172.6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MA1J29394L
所属行业
经营范围
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环保设备、机械设备批发零售、安装、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职工人数
在职员工39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略)
前十位股东名称:(略)
持股比例(%)
1
宁波象保(略)星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54%
2
(略)
20.46%
3
宁波象保(略)辰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37%
4
枣庄兆山锰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72%
5
(略)(有限合伙)
6.14%
6
枣庄兆迩锂欣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66%
7
宁波兆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1%
内部决议
(略)2023年第三次股东会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略)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83.96
-132.52
-133.25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024.47
30.47
1994.00
审计机构名称:(略)
(略)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略)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6/30
0
-159.95
-159.95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543.56
1708.78
1834.78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略)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6/30
-
-
-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184.26
3036.98
2147.28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略)
(略)
桂华审评报字(2023)第0901号
评估基准日
2023/6/30
核准(备案)号
自贸钦开投司阅〔2023〕101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略)
2023年第30次总经理:(略)
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略)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
-
537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98.70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略)
注册地(住所)
广西钦州保(略)路东面、第八大街南面、港区二大街西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425660F
(略)类型(经济性质)
(略)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4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46%
转让方决策文件
2023年第24次总经理:(略)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略)钦州(略)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略)钦州(略)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略)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略)钦州(略)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批办件处理笺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质取得所有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是,(略)向标的企业借款。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略)法定代表人拟参与受让,受让比例为20.4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略)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一.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及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二.标的企业介绍:标的企业系上海(略)、生产部、研发部、销售部、采购部、质量部7各部门,截至2023年6月30日在职员工39人。
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磷酸铁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企业生产能力,正在或计划进行的重大投资项目为设计年产2000吨磷酸铁锂电池正极材料。
主要资产:
1.机器设备:1#实验生产线、2#实验生产线及除尘器等共3项;别克商务车和比亚迪纯电动车(年检正常、使用良好);电子设备61项,主要为高频红外碳硫分析仪、激光粒度仪、MSK-AFA-MC200微凹型实验涂布机、MSK-2300A液压平衡电动对辊轧机(含收放卷装置)等电子仪器设备,(略)内。
2.其他无形资产,均为专利,其中已获得授权正在使用的、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为发明专利共3项、实用新型专利共1项;已申请未授权发明专利共4项。
3.长期股权投资
(略),持股比例100%,账面价值1000万元。
机器设备为不锈钢漏斗、(略)等共2项;平衡重式电动叉车、比亚迪纯电动轿车和纯电动乘用车(面包车)(年检正常、使用良好);电子设备为定氧仪、库伦水分仪、(略)、微机控制电子压力试验机等电子仪器设备。
在建工程为绿色一步法年产2000吨高性能锂电正极材料生产设备。
其他无形资产均为专利,其中已获得授权正在使用的、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为实用新型专利共8项;已申请未授权发明专利5项:
4.存货为原材料、产成品、在途物资、周转材料(包装物、在库低值易耗品)等品种多、数量大。
三.《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资料在交易所备查。
四.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显示:
1.(略)(略))所属的专利不为“专利权维持”状态,虽已申请,但如最终未授权,有可能导致权属发生变化和资产数量减少。
2.(略)2021年8月25日签订《投资协议书》,(略)向标的企业借款。
其他未尽事项请意向受让方查阅相关备查资料。
五.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经过交易所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1248.12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不为失信被执行人;
3.意向受让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略)不少于5家,且注册时间均为5年以上,其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新能源领域,经营范围变更的,须自公告发布日一年前完成变更。
4.意向受让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最近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0万以上且最近三年年税收均达到300万元以上。
5.意向受让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受让方企业新能源领域发明专利须达到10项以上,缴纳社保的员工不少于100人,以上统计时间截至公告发布日一年前。
6.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为新能源领域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且有从事新能源领域行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意向受让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需同时满足上述1、2、3、4、5、7、8条件;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满足上述1、2、6、7、8条件。
标的交割
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款,且转受让双方支付竞价服务费用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凭交易凭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交割无异议双方签署《交割单》。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标的企业继续承继,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2.人员安置。不涉及。
3.债权债务。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税费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双方各自承担。
5.成交签约。(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略)
6.交易价款。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略)
7.交易所在足额收到全部交易价款、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或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结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交易指南
竞价须知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略)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现场展示
联系人:(略)
交易方式:(略)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略)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略)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11/1至2023/11/28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略)
(略)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略)站((略)),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略)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略)(略).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截图;
(3)如为法人、非法人组织报名的,提供5家涉及新能源行业的下级企业营业执照,如经营范围变更还须提供变更通知书。
(4)如为法人、非法人组织报名的,提供(略)年财务审计报告和纳税凭证。
(5)如为法人、非法人组织报名的,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一年前10项以上新能源领域发明专利,以及不少于100名员工缴纳社保证明。
(6)如为自然人报名的,(略)章程及营业执照。
(7)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材料予以审核并经转让方最终审核确认后,(略)、电话、短信等方式:(略)
3.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略)
4.成交后,受让方凭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原件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提交材料为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未提供代付证明(需经代付方和被代付方双方签字(自然人时)或盖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时)确认))的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略)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报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足。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略)
加价
增价幅度(元/次)
50000
自由竞价时间
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略)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略)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如需).doc
联系方式:(略)
标的咨询
黄经理:(略)
报名咨询
覃经理:(略)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略)
(略)(交易所)
其他
监督电话:(略)(交易所)
特别声明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略)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如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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