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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两被执行人持有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合计持股比例:3.68%)(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发布日期:2024-03-08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拍卖公告
(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4月17日10时至2024年4月20日10时在“(略)”((略)(略)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的全部股权(合计持股比例:3.68%)
标的物包含:
(略)1.99%股权
(略)1.69%股权
特别说明:(略)股份的比例,(略)章程(2019年9月26日)和其他文件的显示确认(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44480万元
起拍价:31136万元;保证金:3200万元;增价幅度:15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4年4月17日10时至2024年4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略)经营范范围内所有经营项目)。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略)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4年5月6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账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平凉支行,账户名称:(略)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如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对股东变更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的,竞买人应先行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审批,通过后,本院予以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并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如因竞买人资质或监管机构审批不通过的,本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且买受人应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略)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4月12日16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于2024年4月12日16时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略)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四、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略)
拍卖辅助机构:(略)
咨询电话:(略)周先生:(略)
联系地址:(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62212
(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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