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略)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学生补考的通知
教务字〔2024〕15号
各学院(中心):
根据《嘉应学院学生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嘉院教〔2020〕25号)及《嘉应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嘉院教〔2019〕30号)相关规定,现将
(略)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补考及重修考试缓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及补考确认
(一)补考对象:
1.
(略)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试成绩60分以下者。
2.
(略)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及缺考学生。
3.
(略)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考试缓考学生。
4.因课程学分未修满而结业的2022届本科生及2023届本、专科生。
(二)补考确认
凡符合补考条件者(往届结业生除外),须于3月8
(略)(https://
(略).cn)进行补考确认,具体流程如下:
(略)--报名申请--补考确认。
特别提醒:只有进行补考确认后的课程,方可录入补考成绩,故凡符合补考条件者,
(略)进行补考确认。
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补考安排
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补考由各学院组织安排,要求于3月17日前结束。请各学院于3月12日前将考试安排表交教务处考试科(何侨生203室)。
三、全校公共课程补考安排
(一)江
(略)
1.全校公共课程补考于3月13日至17日进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
(略)
2.巡考:张德生刘耀南
3.考务:王秀云谢秀萍
考务办公室:何侨生203室(电话:
(略))
(二)程
(略)、黄
(略)
公共课程补考时间与江
(略)同步,具体考试安排分别由程
(略)、黄
(略)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中心)通知相关教师做好试卷命题工作,并于考前一周将试卷交教务处印刷。
(二)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做好考试准备并按时参加考试(注: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及学生证<或一卡通>参加考试)。同时,做好考试纪律宣传教育工作,防止考试违纪作弊事件的发生。
(三)考试结束后,请各学院(中心)组织评卷,并于3月23日前完成所有课程成绩的录入提交工作。
教务处
2024年3月4日
附件【全校公共课程补考安排表(江
(略)).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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