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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东辛店村东街54号院(原社区服务站)157.44平方米房屋出租

所属地区:辽宁 - 朝阳 发布日期:2024-03-02
所属地区:辽宁 - 朝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略)
S110000D(略)0
项目编码
2024-CY/04-0062
挂牌金额
114931.2
挂牌日期
(略)
截止日期
(略)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2024-CY/04-0062标的名称:(略)
细分类别:普通商业用房坐落(地址:(略)
(略):建筑面积(平方米):157.44
房屋使用现状:使用中房屋用途:商业
附属设施:无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否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否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方式:(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拟出让期限(年):1年
拟出让用途:商业
评估情况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是挂牌日期((略)):(略)
截止日期((略)):(略)挂牌总金额(元):114931.2
披露方式:(略)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延长信息发布延牌周期(工作日):5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略)
方式:(略)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5000交纳期限(工作日):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略)
处置方法说明: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其他: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114931.2成交价款支付方式:(略)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1.建筑面积年租金114931.2元/年,租金年付,上付款。2.租赁期内不得在租赁物四至范围内搭建任何违法建设。未经出让方书面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翻建改建、扩建现有建筑物,受让方不得将租赁物之全部或者部分转租转借他人,或者他人调换使用,或以联营等名义变相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3.合同签订日期不作为起租日期,出让方房屋自交付日期作为受让方房屋起租日期,具体交易条件以合同中约定为准。4.租赁期间,消防安全、门前三包、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受让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5.租赁期间,租赁物由受让方负责修缮、维护;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1.受让方须为自然人。2.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一并提交农交所。3.受让方的受让资格需由出让方出具书面确认。4.(略)(略)查询信息中不涉及黑名单信息及行政处罚信息。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1.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建筑面积157.44平方米。2.该标的所占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项目业态为商业。3.占地四至:东至53号院邓书海、西至中街、南至46号院老村委会、北至61号院公房。4.该标的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设审批手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具备消防验收手续,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5.租赁期间,如租赁物被征占(包括但不限于征用、拆迁、腾退、乡村环境改造等原因),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本合同自动终止。受让方保证在约定搬离限期内及时搬离租赁物。受让方若延期搬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应予以赔偿。受让方投资与租赁资产的装饰、装修及地上地下设施无补偿。受让方不得向出让方、征占人以及其他任何单位:(略)
受委托经纪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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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电话:
其他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所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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