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
(略))文件要求,
(略)2024年第一季度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资料进行了核验,现将核验结果予以公示,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略)2024年第一季度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核验情况表(见附件1)
二、公示时间
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6日
三、其他要求
(一)企业如对公示内容中核验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须在公示期内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佐证资料,将纸质申(投)诉材料及相关证明加盖单位:
(略)
(二)受理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申(投)诉材料包括:
(略)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申(投)诉业务受理表(见附件2)和佐证材料。
(略)业务咨询
(略)
纪律投诉
(略)
(略)医疗保障局纪律投诉
(略)
普通附件:附件1
(略)2024年第一季度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核验情况表.xlsx附件2
(略)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申投诉业务受理表.doc
(略)注册登录下载:https://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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