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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4-02-21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隆信”)受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JJSWSZX-(2024)商字第002号

(3)采购范围及要求:本次招标内容是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4)采购预算:71000元/年,磋商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磋商处理。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

(6)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2.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或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2.3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磋商文件的购买(没有登记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地  点: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京口区清河路合山居1幢门面房103)

时  间:公告之日起2024228日,每日北京时间9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13775556177(微信同号) 

注:(1)供应商所需提供的资料以现场或微信报名,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发送磋商文件。

   2)本套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接受微信转账或现金直接交纳),售后不退。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4.采购单位、采购方式及成交供应商数量

(1)采购单位: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 18052811780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5.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6.采购人统一组织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或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

7.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3月5日北京时间14:00;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35日北京时间14:1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开、评标地点:镇江市团山路199号门诊4楼会议室;届时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代表1人出席响应会议,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

8.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在磋商响应截止前,请关注采购招标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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