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四川天
(略)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采购项目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的比选公告
(略)拟实施“
(略)四川天
(略)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采购项目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名称:
(略)
二、资金情况:已落实;最高限价:
(略)四川天
(略)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采购项目0.52万元;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自动监测站问题整改项目0.3万元。
三、项目基本情况:
(略)四川天
(略)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采购项目、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自动监测站问题整改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略)四川天
(略)2022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采购项目送审金额79.98万元,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自动监测站问题整改项目送审金额7.8万元。
四、服务期限:30日历天。
五、提供材料:
1、报价函
2、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2)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2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
(略)章程复印件〕;
(3)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承诺函(
(略)视成立时间提供);
(4)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缴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略)视成立时间提供);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提供投标人单位:
(略)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注: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六、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略)
比选文件自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4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文件。
七、评选办法:合理低价中选,包括但不限于最低价。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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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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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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