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略)招标采购法律合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详细内容
项目地点:
(略)
一、采购条件
(略),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32.5万元,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二、项目概况
(略)省管产业物资同质化管理背景下招标采购法律合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法律服务,开展省管产业物资同质化管理招标采购法律合规风险识别及防控研究,开展合规风险库、合规指引的宣贯及培训,提供省管产业物资同质化管理法律合规咨询。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人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近三年,投标人具有法律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
3.项目负责人持有律师执业证;
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
(略)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
(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结果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
(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6.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应答人不
(略)(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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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
(略)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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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答文件的提交时间:2024年3月19日电子应答文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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