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县2024年水稻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
(略)建设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实施主体(最
(略)级审核批复为准),请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加申报。现将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略)(略)域内从事水稻生产的农民(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多个主体联合申报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且签订联合协议,以其中一家领衔申报)。
(略)、
(略)且自有流转土地需在1000亩以上。己纳入
(略)“小田变大田”
(略)试
(略)域优先安排。原则
(略)申报数不超过4个。
二、实施内容
(略)、
(略)、
(略)等,
(略)域内单季水稻种植相对集中连片播种面积达5000亩,在县域范围内乡
(略)域相连,或在一个乡镇范围内不超过3
(略)(行政村内或村与村之间相连算一
(略)),且机耕(不含土地深翻,政策另行制定)、机插秧(抛秧)、机防、机收、水稻烘干、秸秆打捆(特殊气候条件不能打捆或禁烧政策调整除外)6个环节机械化服务面积均达5000亩。重点支持在
(略)内实施一定面积的生物可降解膜机插秧示范,具体示范面
(略)相关会议后确定。鼓
(略)域农机装备进行智能化、信息化改造,打造符合本地实际的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样板。区域内实施主体拥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15台套以上。区域农机作业环节应安装远程监测终端,
(略)互联互通。
三、奖补标准
暂参照《
(略))等相关文件,当年同一环节已享
(略)级以上财政奖补的不予重复奖补。
四、申报材料
1、水稻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
(略)作业地点:
(略)
2、水稻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
(略)设备明细表(提供购机发票、购机合同等佐证材料)
3、单位:
(略)
4、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下载打印)
5、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6、
(略)域平面图(并详细标注出
(略)域以及地点:
(略)
7、提供申报主体的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五、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一式2
(略)农业农村局人农机管理科,申报时间:2024年2月27日-2月29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提交申请报告地点:
(略)
联系人:
(略)
(略)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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