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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黄河-大汶河文化旅游生态廊道(旧县至颜谢坝段、戴村坝至黄河大堤段)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 - 泰安 发布日期:2024-02-24
所属地区:山东 - 泰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泰山•黄河-大汶河文化旅游生态廊道(旧县至颜谢坝段、戴村坝至黄河大堤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山•黄河-大汶河文化旅游生态廊道(旧县至颜谢坝段、戴村坝至黄河大堤段)已由(略)文批准建设,(略),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略):SJ-GC-(略)-01001
(略):SJ-GC-(略)-01-01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泰山·黄河-大汶河文化旅游生态廊道(旧县至颜谢坝段、戴村坝至黄河大堤段)主线共105.36公里,包括起点至颜谢坝段13.41公里,大汶口镇段4.124公里,东平滨河大道至G220段54.323公里,黄河大堤段33.50公里。支线共92.744公里,(略)(略)(略)、徂(略)、涵洞42道,完善交通工程等附属设施198.1公里,维修改造驿站23处。
2.4项目技术标准:(略)技术标准,桥涵维修利用,维持原荷载等级不变。
2.5招标范围:(略)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及附属、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本项目施工工期240日历天,计划2024年3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名称:(略)
2.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略)(略)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内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略)面施工业绩和1(略)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或独立完成过1(略)工程((略)面施工和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企业成立少于一年的,不受本款限制。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略).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投标人未在“(略)”((略).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略)
⑦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略)
②项目总工(1人):(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1(略)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副总工。
③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略)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公告时间:自2024年2月24日起至2024年3月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略)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略)(略)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略)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略)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略)互认,(略)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略)。《山东省多CA驱动下载及安装说明》详见(略)(略)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略)(略)-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8日09时00分。
5.2(略)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略)(略)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略)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
注:(略)(略).cn)(略)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8.异议与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略)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8.2线上投诉。(略)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行政监督部门:(略)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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