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卧龙分局2024年上半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南阳 发布日期:2024-02-22
所属地区:河南 - 南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2/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略)(略)监竞磋-2023-25)
项目所(略):河南省,(略),(略)一、招标条件本(略)市场监管局卧龙分局2024年上半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9万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略)市场监管局卧龙分局2024年上半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略)市场监管局卧龙分局2024年上半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略)市场监管局卧龙分局2024年上半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略)和少数民(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标识含食品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供应商具备检验项目的法定检验资质(须提供证书及已取得认证项目目录)。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7月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3.5投标人提供无行贿承诺书(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5日15时00分递交方式:(略)
七、其他(略)市场监管局卧龙分局2024年上半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略)市场监管局卧龙分局2024年上半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三次)(略)(河南(略)枣林办事处冉(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略)(略)包名称:(略)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略)和少数民(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标识含食品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供应商具备检验项目的法定检验资质(须提供证书及已取得认证项目目录)。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7月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3.5投标人提供无行贿承诺书(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三、获取:(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1、时间:2024年03月0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