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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盘锦 发布日期:2024-01-29
所属地区:辽宁 - 盘锦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略)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略)(略)
撰写单位:(略)
(略)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略)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略)
一、(略):JH(略)161项目名称:(略)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仪器设备供货和安装,安装完成后10(略),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投标时提供相关承诺)
★质量保证期:货物验收后不少于(1)年。


★一、(略)
货物名称:(略)
数量
备注
1
水溶性离子在线分析仪
1套
核心产品
2
有机碳元素碳自动分析仪
1套

3
大气重金属自动监测仪
1套

4
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
1套

5
氨气分析仪
1套

6
PM1分析仪
1套

7
气象仪、工控机、配套机柜
1套

8
(略)(含VPN)
1套

9
监测站房及辅助设施
1套

10
项目运行维护
1年


二、(略)
名称:(略)
技术指标
数量
1
水溶性离子在线分析仪
★1、设备用途说明
用于对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Cl-、NO3-、SO42-、Na+、NH4+、K+、Mg2+、Ca2+)的在线采集和定量分析,可连续工作。
★2、配置规格
水溶性离子在线分析仪1套;
一年正常运行所需耗材及备件。
3、技术参数
★3.1方法原理:离子色谱法。
3.2工作条件:在以下环境条件中应能正常工作:
环境温度:(20~30)℃;
相对湿度:≤80%;
大气压:(80~106)kPa;
供电电压:AC(220±22)V,(50±1)Hz。
★3.3产品适用性:(略)组成、技术性能要求、安装、调试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须符合《环境空气颗粒物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总站气字〔2021〕558号)的相关要求。
3.4全自动化控制,(略)不间断工作,自动形成分析控制序列并具备数据实时传输功能,可长时间无人值守。
3.5切割器:配备PM2.5切割器,符合行业标准。
▲3.6采用湿式环形直立扩散管溶蚀器,可有效把气体样品与气溶胶样品进行分离。(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7(略),可精确定量样品体积,并能输出相关数据结果。(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8气体吸收效率:≥98%。
3.9颗粒物捕集效率:≥98%。
3.10采用多浓度点外标法绘制标准工作曲线。
3.11温度测量示值误差:±2℃范围内。
▲3.12平均采样流量偏差应在±0.1%范围内;流量相对标准偏差应≤0.1%;平均流量示值误差应在±0.1%范围内。(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13仪器空白:小于等于仪器检出限。
3.14系统空白:小于等于方法检出限。
▲3.15校准曲线线性相关系数r:≥0.9995。(取Cl-、NO3-、SO42-、Na+、NH4+、K+、Mg2+、Ca2+8种离子佐证)(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16精密度:中、高浓度(≥0.1000mg/L):≤1.5%(取Cl-、NO3-、SO42-、Na+、NH4+、K+、Mg2+、Ca2+8种离子佐证);低浓度(<0.1000mg/L):≤10%。(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17正确度:相对误差在±10%范围内。
▲3.18整机定性重复性:≤0.1%。(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19电导检测器最小检测浓度:≤0.0002μg/mL。(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20检出限和测定下限:环境空气样品采样体积≤1m3(实际状态),定容体积≤25ml,进样体积≤500μl时,(略)测定8种水溶性离子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见下表:
离子名称:(略)
Cl-
NO3-
SO42-
Na+
NH4+
K+
Mg2+
Ca2+
仪器检出限(mg/L)
0.003
0.005
0.006
0.005
0.005
0.005
0.004
0.003
方法检出限(μg/m3)
0.09
0.2
0.3
0.3
0.3
0.3
0.2
0.1
方法测定下限(μg/m3)
0.36
0.8
1.2
1.2
1.2
1.2
0.8
0.4
3.21为确保产品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略)进行校验((略)的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
1套
2
有机碳元素碳自动分析仪
★1、设备用途说明
用于对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有机碳、元素碳的连续自动监测。
★2、配置规格
有机碳元素碳自动分析仪1套;
一年正常运行所需耗材及备件。
3、技术参数
★3.1方法原理:热光法。
3.2工作条件
环境温度:(20~30)℃;
相对湿度:≤80%;
大气压:(80~106)kPa;
供电电压:AC(220±22)V,(50±1)Hz。
★3.3产品适用性:(略)组成、技术性能要求、安装、调试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须符合《环境空气颗粒物有机碳、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总站气字〔2021〕558号)的相关要求。
▲3.4能够监测有机碳和元素碳小时平均浓度,以及分钟光法元素碳浓度值。(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5校准:(1)内标:(略)自动注入标气,以标气对分析结果进行校正;(2)可使用注射器加入液态标准溶液进行校准。
▲3.6温度测量示值误差:在±0.05℃范围内。(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7采样流量:平均流量偏差在±5%范围内;流量相对标准偏差≤2%;平均流量示值误差应在±2%范围内。
3.8辅助气体流量:设定流量和实际流量的相关系数r≥0.999,斜率0.95≤k≤1.05,截距-1ml/min≤b≤1ml/min。
3.9TC仪器空白:≤0.3μg。
3.10TC系统空白:≤0.3μg/m3。
▲3.11溶蚀器吸收效率:≥83%。(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12TC检出限:≤0.02μg/m3。(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13校准曲线相关系数:r≥0.995。
3.14精密度:≤5%。
▲3.15正确度:±0.2%范围内。(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16零点噪声:≤0.02μgC。(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1724h零点漂移:≤0.01μgC。(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18长期零点漂移(≥7d):≤0.03μgC。(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19三峰测试的相对标准偏差:≤1%。(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20反应炉温度:实际可达的最高温度与升温程序设定的最高温度偏差在±10%范围内。
1套
3
大气重金属自动监测仪
★1、设备用途说明
对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的连续自动监测。
★2、配置规格
大气重金属自动监测仪1套;
一年正常运行所需耗材及备件。
3、技术参数
★3.1方法原理: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ED-XRF)。
3.2工作条件
环境温度:(20~30)℃;
相对湿度:≤80%;
大气压:(80~106)kPa;
供电电压:AC(220±22)V,(50±1)Hz。
★3.3产品适用性:(略)组成、监测站房及辅助设施、技术性能要求、安装、调试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须符合《环境空气颗粒物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总站气字〔2021〕558号)的相关要求。
★3.4监测项目至少包含(钾)、Ca(钙)、V(钒)、Cr(铬)、Mn(锰)、Co(钴)、Ni(镍)、Cu(铜)、Zn(锌)、As(砷)、Ag(银)、Cd(镉)、Sn(锡)、Sb(锑)、Ba(钡)、Hg(汞)、Pb(铅)、Al(铝)、Si(硅)、Cl(氯)、Ti(钛)、Fe(铁)等22种无机元素。
▲3.5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可通过快速按钮,立即停止机器。(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6具有自动质量保证和控制功能,内置至少3种金属校准探棒,每日自动进行一次,测值偏差过大时分析仪有报警记录,保证仪器运行状态的精确性和稳定性。(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7仪器内置流量传感器,可自动切换流量,校准通道流量传感器能对采样通道流量传感器做检查和质控。(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8采样平均流量偏差在±0.2%范围内;流量相对标准偏差≤0.2%;平均流量示值误差在±0.2%范围内。
▲3.9精密度:≤0.2%(取Cr、Fe、Cu、Zn、As5种元素佐证)。(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10正确度:±0.5%范围内(取Cr、Fe、Co、Hg、Pb5种元素佐证)。(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11校准曲线相关系数r≥0.99。
3.1224h零点漂移在±1.0μg/cm2范围内。
3.1324h量程漂移在±4.0μg/cm2范围内。
▲3.14元素特征X射线能量相对误差(Pb):在±0.1%范围内。(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15有效数据率:≥99%。(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3.16产品具有XRF模块动态温控功能,可以根据环境温度、湿度的变化调整温度,并实现激发过程恒温控制。
3.17产品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适用性检测。
3.18系统空白:(略)空白小于等于方法测定下限。
3.19方法测定下限满足下表要求:
元素(方法测定下限)
(μg/m3)
K(0.08)、Ca(0.008)、V(0.02)、Cr(0.012)、Mn(0.012)、Co(0.008)、Ni(0.0028)、Cu(0.012)、Zn(0.012)、As(0.008)、Ag(0.02)、Cd(0.024)、Sn(0.016)、Sb(0.016)、Ba(0.012)、Hg(0.016)、Pb(0.012)、Al(0.8)、Si(0.24)、Cl(0.08)、Ti(0.012)、Fe(0.016)
1套
4
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
★1、设备用途说明
用于连续监测环境空气颗粒物的分布与状态,分析颗粒物的时空演变特征。
★2、配置规格
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1套。
3、技术参数
★3.1方法原理:基于激光探测原理,(略)解析气溶胶的特性,用激光作为发射器的空间遥感技术原理,对大气气溶胶(飘尘)、大气边气溶胶界层、云高及多层云结构时空演变及特征等连续监测,得到大气环境气溶胶分布的立体结构。
★3.2有效探测距离:大于4km以上。
▲3.3探测距离偏差:≤6m。(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初检、复检指标以及其中多台设备检测指标以最差的为准)
3.4探(略):≤40m。
3.5空间分辨率:≤7.5m,可按照1.5m的倍数调整。
▲3.6系统线性度:≥98%。(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初检、复检指标以及其中多台设备检测指标以最差的为准)
3.7测量通道:532nm(偏振平行)、532nm(偏振垂直)或更多。
3.8激光器:二极管固态激光器。
3.9单脉冲能量:≥400μJ;激光重复频率:≥3kHz。
3.10接收口径:≥160mm;
▲3.11接收横截面四象限均匀性:≤10%;3.12(略)拟合偏差:±15%。(供货时需提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初检、复检指标以及其中多台设备检测指标以最差的为准)

5
氨气分析仪
★1、设备用途说明
用于分析样品中的NH3浓度。样品气体首先通过NH3转化炉。高温条件下,通过催化剂作用将NH3转化成NO,产生总氮氧化合物(TNX)读数。下一个循环周期通过钼转化炉将氮氧化物(不包括NH3)转化成NO,产生TN读数。两者之间的差量(TNX-TN=NH3)即NH3浓度。
★2、配置规格
氨气分析仪1套;动态校准仪1套;零气发生器1套。
3、技术参数
★3.1具有自我诊断和报警功能。
3.2可手动或远程自动零点/跨度校准,显示仪器的操作状态和远距离诊断。
3.3零点噪声:≤0.5ppb;
3.4量程噪声:≤0.8ppb。
3.5最低检出限:≤1.0ppb。
3.6零点漂移:±3.0ppb/24h;
3.7量程漂移:±10.0ppb/24h。
3.8示值误差:±2%F.S.。
3.9精密度:≤5ppb.
★3.10动态校准仪:能依据外接标准气体种类提供精确浓度的标准气体输出,完成大气自动监测分析仪器的零点、跨度、精密度及多点校准工作。
3.11动态校准仪:(1)准确度±1%F.S.;(2)质量流量测量重现性:±2%满量程;(3)标气流量计量程:0~50毫升/分钟;(4)零气流量计量程:≥10升/分钟。
3.12零气发生器:(1)压力10~30psi;(2)零气纯度NO≤0.5ppb;NO2≤0.5ppb;NH3≤0.5ppb;(3)输出流量(输出压力200kPa时)大于10L/min;(4)结露点℃。

6
PM1分析仪
★1、设备用途说明
用于连续监测环境空气中的颗粒物PM1,分析方法为β射线吸收法或β(略)联用光散射方法。
★2、配置规格
PM1分析仪1套。
3、技术参数:
3.1最低检测限:2μg/m3(24小时平均值)。
3.2采样流量:16.67L/min。
3.3流量测试平均流量偏差≤±5%设定流量;流量相对标准偏差≤2%;平均流量示值误差≤2%。
3.4仪器平行性:≤10%。
3.5校准膜重现性:≤±2%标准值。
★3.6有效数据率:不低于85%。
3.7数据存储功能:至少可存储30天的监测数据,断电时数据可自动保存,来电后仪器可自启,具备自动备份功能、查询历史数据功能。
3.8采样管具备温度动态调整功能,能够保持受测量气流的湿度相对稳定在合适测量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对颗粒物监测的影响。

7
气象仪、工控机、配套机柜
★1、设备用途说明
可实现户外气象参数24小时连续在线监测,(略),通过数字量通讯接口将五项参数一次性输出给用户,用于气象参数的测定。
★2、配置规格
气象仪1套,工控机1套,配套机柜1套。
3、气象仪技术参数:
3.1温度:(-40~+60)度,精度±0.5度。
3.2湿度:0-100%RH±3%RH。
3.3气压:(略)百帕,精度±1百帕。
3.4风向:0-360度,精度±5度。
3.5风速:0-50m/s,精度±1m/s。
4、工控机及配套机柜技术参数:
4.1主板:(略)口以上,支持9个以上USB口以上,支持VGA+DVI独立双显,支持10或以上RS-232,至少1个RS-485串口,速率921.600Kbps。
4.2CPU主频不低于3.2GHz;内存不低于16G。
4.3硬盘:配2块硬盘,(略),另一块为数据存储硬盘,容量不低于1T。
4.4(略)由器:支持4G/5G(略)(略)
★4.5配套机柜1套:标准机柜。
1套
8
(略)(含VPN)
★1、设备用途说明
(略)必须能采集《2020年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方案》(略)技术规定中的自动监测设备数据,并具备监测数据的自动采集、存储和上传功能。
★2、配置规格
(略)(含VPN)1套。
3、技术要求
3.1网络传输对象:网络传输具备“一点多发”功能,可设置多个服务器地址:(略)
★3.2数据采集项目包括不限于:水溶性离子在线分析仪、有机碳元素碳自动分析仪、大气重金属自动监测仪、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氨气分析仪、PM1分析仪、气象仪等颗粒物组分站仪器监测数据和仪器报警信息。
3.3网络传输内容:按照《(略)子站监测数据报送传输协议》传输数据。传输内容包括:分析仪器的监测数据、仪器状态信息、质控报表、巡检报表等。
3.4要求数据采取以一点多发或单点发送的方式:(略)
1套
9
监测站房及辅助设施
★1、设备用途说明
监测站房及辅助设施满足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监测、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自动监测技术规定及能力建设标准要求,能够容纳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监测及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相关仪器设备,预留人员操作和仪器维修的空间,满足用电容量等基础条件。
★2、配置规格
监测站房1个(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略)1套、(略)1套、(略)1套,办公桌椅(操作台)1套。
3、技术要求
3.1站房基础:在用户指定地点:(略)
3.2站房长宽高不小于5000mm*9000mm*2650mm。墙体采用无骨架拼接结构,站房内部设置隔间。
3.3房顶结构:平顶倾斜方式:(略)
3.4站房材料:内外壁采用优质冷轧彩钢板,钢板厚度不小于0.5mm;中间保温层厚度不小于100mm,材质为聚氨酯等防火材料;地面铺优质复合地板。
3.5楼梯:(略)梯,楼梯宽度不小于0.6m,扶手不低于1m,楼梯使用便捷、安全、稳固。
3.6站房内配电要求:(1)站房内设配电箱,配电箱内配置60A三相电度表1个、60A三相空气总开关1个;(2)分三组单相220V/220V/20A,各相分别设30A空气开关1个,分别为稳压插座一相(仪器用)、非稳压插座一相(采样泵和临行用电)、空调和照明一相;(3)室内空调插座2个(220V/16A),其余安全电源插座10个,电源线不小于4平方米,合适走线槽若干;(4)入户电缆为五芯电缆,芯截面积不小于6平,如果使用AC220V供电接入,线缆单芯截面积不小于10平,分相输出线缆单芯截面积不小于4平;(5)站房内至少设置4组照明灯,要求灯光无死角。
3.7站房通电要求:依据站房所在位置,负责将附近电源引至站房内,确保站房正常用电需求。
3.8(略)要求:外部直击雷防护设施必须满足对保护物体的保护半径;电源三级防雷、(略)防雷;接地电阻应小于4欧姆;综合防雷工程施工作业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3.9(略)要求:站房具有消防及火警警报设施,仪器房间上都配备能够全部覆盖的悬挂式自动灭火器和2瓶手持式灭火器。
3.10(略)要求:配备室内、(略)。(1)(略)配置:旋转镜头,能够拍摄多个方位摄影分辨率大于200万象素;支持红外,支持夜拍;室内旋转镜头需至少覆盖自动监测室等关键部分;摄影数据实时传输到计算机储存,储存期至少4周;支持实时摄像远程传输与调用;(2)(略)配置:能够拍摄多个方位摄影分辨率大于80万象素;实现室外环境全覆盖;支持实时摄像远程传输与调用;防护罩具有防雨雪、防雾、防结霜等功能。
3.11操作台:配备专用实验操作台面,操作台需承重200KG以上;尺寸要求1500mm(长)*800mm(宽)*825mm(高)(±10mm)。
1套

三、(略)
名称:(略)
技术要求
数量
10
项目运行维护
★1、运行维护概述
承担本项目新建设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所有监测设备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各监测仪器稳定运行、数据传输正常,承担耗材及维修产生的相应费用。主要工作包括日常维护、质量控制、耗材和易损件更换、年度检修与预防性维护、仪器设施检定、数据审核等内容,承担电力、网络通讯等相关费用。
★2、人员设备配备要求
中标方应配备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负责设备运维、数据审核等工作。中标后30日内配齐,并向采购人:(略)
3、运行维护总体要求
3.1中标方应负责每台仪器设备和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完成站内所有数据的审核工作,(略)的正常运行、数据传输正常。
3.2按照月、季、年的要求及时填写各种维护记录、维修记录、质控记录并按季度提交给采购人:(略)
★3.3中标方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文章发表等。
3.4进行维护时应严格按照各类仪器操作维护说明要求,注意安全,防止意外。
3.5节假日期间必须进行正常日常维护,保证数据正常,若遇仪器故障及时解决。
3.6系统校准:(略)进行校准,以保证仪器数据的准确有效。记录校准开始及结束时间,数据审核时删除校准期间数据,(略)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3.7主要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要求:依据仪器说明书和总站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监测有关技术规定及要求进行日常运维。主要包括清洁采样头、(略)、更换耗材、查看数据是否异常、仪器是否报警、常规保养、仪器校准、故障排除等;按照用户要求填写并及时上交仪器运维表格,做好运行管理记录和存档;设备发生故障时,产生异常数据或者无数据产生时,运维人员应及时响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恢复运行。
★3.8耗材供应:运维期间应提供必要耗材,以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稳定运行。
★3.9数据有效率:所有设备监测数据有效率(每月实际获得的有效数据量与每月应有数据量的比值)结果应不低于80%。每月应有数据量为每月总小时数与监测指标数量的乘积,总小时数应扣除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数据缺失的小时数。
1年



注:标记为“★”的指标是关键技术条款,必须全部满足,如不满足其投标予以拒绝。
标“★”的指标以投标文件“需求响应表”内的内容为准,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仪器设备供货和安装,安装完成后10(略),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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