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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统战工作部(群团工作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所属地区:湖南 发布日期:2023-12-27
所属地区:湖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2/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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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执法类别
执法事项名称:(略)
审核依据
法制审核范围
提交部门
应提交的资料
审核重点
1
行政许可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
1.《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2.《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三条。3.《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2005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2号)第十二条。
1.拟作出的不予许可或撤销许可的决定;2.拟作出的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决定;3.针对其他复杂、疑难情况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各宗教活动场所
应填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民主协商成立管理组织的情况说明;2.管理组织成员的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3.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4.有关规章制度文本;5.场所房屋等建筑物的有关证明;6.合法的经济来源的情况说明。
1.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是否合法有效;2.办理行政许可的过程、期限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3.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标准;4.举行听证的,是否是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5.依法履行的程序是否完整,决定是否适当。
2
行政许可
宗教活动场所扩建审批
1.《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2.《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三条。3.《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2005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2号)第十二条。
1.拟作出的不予许可或撤销许可的决定;2.拟作出的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决定;3.针对其他复杂、疑难情况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各宗教活动场所
应填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民主协商成立管理组织的情况说明;2.管理组织成员的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3.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4.有关规章制度文本;5.场所房屋等建筑物的有关证明;6.合法的经济来源的情况说明。
1.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是否合法有效;2.办理行政许可的过程、期限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3.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标准;4.举行听证的,是否是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5.依法履行的程序是否完整,决定是否适当。
3
行政许可
宗教活动场所异地重建审批
1.《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2.《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三条。3.《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2005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2号)第十二条。
1.拟作出的不予许可或撤销许可的决定;2.拟作出的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决定;3.针对其他复杂、疑难情况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各宗教活动场所
应填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民主协商成立管理组织的情况说明;2.管理组织成员的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3.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4.有关规章制度文本;5.场所房屋等建筑物的有关证明;6.合法的经济来源的情况说明。
1.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是否合法有效;2.办理行政许可的过程、期限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3.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标准;4.举行听证的,是否是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5.依法履行的程序是否完整,决定是否适当。
湖南湘(略)统战工作部(群团工作部)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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