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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东山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一期)——公益性生命公园项目(一标段)的中标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漳州 发布日期:2024-01-18
所属地区:福建 - 漳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略)批准建设,(略),建设资金来源来源申请专项债券、融资及业主自筹,(略)(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略)
2.2.工程建设规模:1、停车场地块平整面积18亩;2、村级设计面积10亩;3、镇级设计面积20亩;4、(略)焚烧炉、主入口广场、园路、平台、挡墙、栏杆、植物绿化、景观小品等。6、一标段预计容纳墓穴总计14000个;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略)(略)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一期)——公益性生命公园项目(一标段),具体以招标人:(略)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略).70元(其中含暂列金额470000.00元),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500万元<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配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以上各1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略).70元(其中含暂列金额4700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略)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略)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略)(略)的“(略)”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2)根据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根据闽建办风景【2018】11号文规定,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4)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略)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3日08:00:00至2023年12月14日23:59:(略)-(略)(https://(略).cn)采取无记名方式:(略)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8%≤K<12%)(含8%,不含12%)。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2月14日16: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15日09:00,(略)-(略)(https://(略).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略)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cn)、(略)网(https://(略).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传真:/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传真:/
联系人:(略)
(略)名称:(略)
(略)址:https://(略).cn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略)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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