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开审批节能批〔2024〕3号
关于分子蒸馏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你司报来《
(略)分子蒸馏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23年国家发改委令第2号)和《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分子蒸馏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统一代码为:
(略)-
(略))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位于广州经济技术
(略))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七、如不服上述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接到本文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
(略)管委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
(略)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内,不停止本决定(批复)的履行。
(略)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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