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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铜塘湾保税物流中心地面提质改造项目施工

所属地区:湖南 - 株洲 发布日期:2024-01-15
所属地区:湖南 - 株洲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87-8889-8240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略)
(略)地面提质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略)地面提质改造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略)
1.2招标项目概况
(略)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略)
(略)建设地点:(略)
(略)项目基本情况:(略)1#、2#仓库地面进行提质改造,面积2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990.00万元,其中建安费为755.04万元。
(略)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独立组织招标;
1.3工期要求:总工期91天(日历日,下同);本项目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1.4招标范围:本标段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6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令第279号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项目经理:(略)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略)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377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2.8其他要求:/
(略)投标人未被列入(略)政府性投资建设“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株政办发〔2022〕15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1);□综合评估法(2)。
5.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2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略)(略))“工程建设—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略)上下载/获取:(略)
5.2(略)上下载方式:(略)
5.(略)网上下载/获取:(略)
5.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2月5日9时00分。(略)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略)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略)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略)》、《(略)》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略)建设局,电话(略)0。
9.特别提示
9.1本项目招标文件系按《(略)文)的要求编制。
9.2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略)
中标人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不按期提供履约保函签订合同的,是严重的失信行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略)公管办列入(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参与(略)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
9.3履约担保
(略)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减价幅度不超过10%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中标金额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减价幅度超过10%的,履约担保金额为最高投标限价减去中标金额后的差额。
(略)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10%的,只接受银行保函;履约担保金额超过中标金额10%的,中标金额的10%应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超过10%部分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的形式提交。银行保函要求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略)提供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责任至对应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终止。
(略)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14日内。((略)(略)的时间。)
(略)履约担保的使用和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当自收到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15日内开工,非不可抗力等原因不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10日内无条件退场,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将其(略)公管办列入(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参与(略)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
(2)承包人应按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完成相关工程,超过关键节点工期10日以内处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0.5%计;工期违约累计达10至20日的从重处以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1%计;工期违约累计超过20日的加重处以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2%计;工期违约累计超过30天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清退出场,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按序时进度对应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报价和进度款支付比例清算,余款不再结算支付,且不能免除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质量责任,并将其(略)公管办列入(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参与(略)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承包人违规分包和转包工程以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上述规定清退承包人。
(3)承包人关键节点工期或总工期违约超期在20日以内的,发包人不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划违约金,也暂时不动用履约保函;工期违约超过20日的,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动用履约保函扣划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积极组织工程施工最终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了全部工程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不计违约金,过程中扣划的违约金全额退还给承包人。
(4)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施工合同约定从履约保函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或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金额的担保责任,若保函金额不足赔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9.4.投标人应在投标时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5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承诺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9.5省外入湘企业应在“(略)”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6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略)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9.7其它内容
(略)投诉受理部门:市房产管理监察大队,联系方式:(略)
(略)(略)政府性投资建设“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暂未公布,投标人目前仅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略)根据湘建监督〔2023〕150号文的规定,《湖南省房屋建(略))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暂停使用,评标时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值统一计100分。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如遇工程量清单报价方面问题,(略)咨询;(略)使用操作方面问题,(略)咨询,咨询联系方式:(略)
10.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8
电子邮件:(略)@163.com
附件1: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略)
施工节点
工期(天)
1
混凝土地面破除及破除后开挖处理
21
2
回填料搅拌夯填、新进土方夯填及场地平整
28
3
钢筋混凝土浇筑及非金属耐磨地面施工
42
合计
91
备注:
1、上述关键节点完成的必须是完全合格的工程。
2、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2月2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关键节点工期承诺,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可以少于本项目的关键节点工期,但须确保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与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节点工期一致。
4、投标文件中承诺关键节点工期即为合同工期。
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不得超过本项目的关键节点工期。
6、本项目总工期为91日历天,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各阶段实施内容进行优化及增减、调整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本项目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确认后的施工进度计划表((略)络图的方式:(略)
附件2:投标人承诺书
承诺书
至:(招标人:(略)
(略)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行贿谋求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五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
特此郑重承诺!
承诺人:(加盖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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