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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3年至2024年第二批LTE电梯皮基站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四川 发布日期:2024-01-12
所属地区:四川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70-7145-8989
(略)2023年至2024年第二批LTE电梯皮基站物资采购项目((略):CITCC-SCTT(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略)(略)(略)】委托,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如下:
\n(一)评标情况
\n本项目【2024年1月10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5】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结果如下:
\n\n\n
\n\n综合排名
\n\n\n投标人名称:(略)
\n\n\n\n\n1
\n\n\n(略)\n\n\n\n\n2
\n\n\n(略)\n\n\n\n\n3
\n\n\n(略)\n\n\n\n\n(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n1.第一中标候选人
\n(1)单位:(略)
\n(2)投标报价:【不含税单价统一折扣(ON)94.85%,增值税税率13%】
\n(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n(4)交货期:【自接到订单起7个日历天完成供货】
\n(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略)
\n(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n2.第二中标候选人
\n(1)单位:(略)
\n(2)投标报价:【不含税单价统一折扣(ON)95.00%,增值税税率13%】
\n(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n(4)交货期:【自接到订单起7个日历天完成供货】
\n(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略)
\n(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n3.第三中标候选人
\n(1)单位:(略)
\n(2)投标报价:【不含税单价统一折扣(ON)95.10%,增值税税率13%】
\n(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n(4)交货期:【自接到订单起7个日历天完成供货】
\n(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略)
\n(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n(三)否决投标情况
\n\n\n\n
\n序号\n\n\n投标人名称:(略)
\n\n\n业绩要求、核准证书、进网许可证、检测报告
\n\n\n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业绩金额为824.26万元,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n2、未提供有(略)核准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产品须具备有(略)核准证书”;\n3、未(略)许可证,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产品须(略)许可证”;\n4、未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测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范围内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该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一致否决。\n\n\n\n\n\n
\n(四)其他
\n公示期:【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5日】,发布媒介为【(略)(略))、(略)(https://(略).cn/)、(略)(略).cn/)(略)(https://(略))。】
\n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略)
\n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n2.异议应【(略)“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略)
\n(1)异议人的名称:(略)
\n(2)异议项目名称:(略)
\n(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n(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n(5)提出异议的日期;
\n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略)
\n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n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n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略)
\n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n8.招标人:(略)
\n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略)
\n(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n(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n(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n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
\n联系人:(略)
\n联系方式:(略)
\n异议接收邮箱:(略)
\n
\n【招标代理:(略)
\n项目负责人:何倩文
\n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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